《大集法門經》卷上(5)〈三三摩地三住三根乃至三明三通・戒定慧三學三品滅貪瞋癡火〉
《大集法門經》卷上(5)〈三三摩地三住三根乃至三明三通・戒定慧三學三品滅貪瞋癡火〉
前面說到布施、持戒、禪定成就慧行,舍利子接著把修行引向定、解脫、智慧與清淨。從兩組三三摩地,進一步說三住、三根、三明、三通,再落到身語心淨、戒定慧三學與貪瞋癡三火。次第由攝心入定,逐步轉向智慧現前與煩惱止息。
復次三三摩地。是佛所說。謂有尋有伺三摩地。無尋唯伺三摩地。無尋無伺三摩地復有三三摩地。是佛所說。謂空解脫三摩地無願解脫三摩地。無相解脫三摩地
舍利子先列兩組三三摩地。
第一組依尋、伺的有無分別定的狀態:有尋有伺、無尋唯伺、無尋無伺。心由較粗的尋伺逐漸寂靜,定境也隨之轉深。
第二組則直指空、無願、無相三解脫三摩地,修行不再只是令心安定,更進一步向解脫開展。
謂有尋有伺三摩地。無尋唯伺三摩地。無尋無伺三摩地
尋與伺有粗細之別;由有尋有伺而至無尋無伺,可見攝心並非停在一處,而有逐步寂靜的次第。
謂空解脫三摩地無願解脫三摩地。無相解脫三摩地
空、無願、無相已不是單純追求寂靜感受,而是把定導向解脫。若只住於定樂而不向解脫,便仍未到達修定的究竟方向。
三摩地由止息尋伺而漸深,也由安定轉向空、無願、無相;定若與解脫相應,才能真正超越對境界的執取。
復次三住。是佛所說。謂天住梵住聖住 復次三根。是佛所說。謂未知當知根。已知根。具知根 復次三增上。是佛所說。謂世增上。法增上。我增上
接著說三住、三根、三增上。
「天住、梵住、聖住」顯示住心與修行境界各有差別;三根則從「未知當知」到「已知」、再到「具知」,把修學的進程分出層次。
三增上又把行為的自我檢點放到世間、正法與自身三方面。
謂未知當知根。已知根。具知根
修學不是一開始便圓滿,而有應知、已知、具知的過程。
尚未明白時,要知道自己仍有應學之處;已知之後,也不能停在理解,還要使所知成熟具足。
謂世增上。法增上。我增上
行事時不只要顧及世間觀感,更要以法衡量,也要由自身內在生起約束與警覺。
若只有外在壓力,無人看見時便容易放逸;若法與自心都能成為增上力量,行持才會穩固。
修學有次第,行持也有所依;由未知而知、由知而具足,再以世、法、自心彼此增上,修行才不易流於表面。
復次三佛。是佛所說。謂過去諸佛。未來諸佛。現在諸佛 復次三言說事。是佛所說。謂過去言說事。未來言說事。現在言說事
三佛依過去、未來、現在而說;三言說事也同樣依三世分別。
時間雖有三世,所說都離不開因緣中的過去、未來與現在。
謂過去諸佛。未來諸佛。現在諸佛
佛出世於不同時際,而正覺之道並不因三世而失其真實。
謂過去言說事。未來言說事。現在言說事
眾生的言說也依時間而立:已發生、未發生、正在發生。能明白言說有所依,便不必把名言概念執為永恆不變。
三世能安立佛與言說之事,卻不應因此執著時間名相;知其因時而說,才能不被名言所縛。
復次三眼。是佛所說。謂肉眼天眼慧眼 復次三明。是佛所說。謂宿命智明。眾生生滅智明。漏盡智明 復次三通。是佛所說。謂神境通。說法通。教誡通
從三眼進入三明、三通,舍利子把重點由一般所見轉向智慧與修證。
肉眼見色,天眼所見更廣,而慧眼則關係到法的觀照。三明之中,宿命智明、眾生生滅智明,最後至漏盡智明,方向越來越明確地落到解脫。
謂肉眼天眼慧眼
看見並不等於看懂。肉眼能見色相,真正要出離煩惱,仍須有慧眼如實觀法。
謂宿命智明。眾生生滅智明。漏盡智明
三明最後以「漏盡智明」收攝。知道過去、知道眾生生滅,若不能斷漏,仍未究竟;真正與解脫直接相應的是漏盡。
謂神境通。說法通。教誡通
神境是一種通,說法與教誡也稱為通。由此可見,「通」不只著眼於神異能力,也包含能以法開示與教導眾生。
能見、能知、能通都不是為了炫示殊勝;智慧若不能導向漏盡,能力若不能利益眾生,便偏離修行本意。
復次三不淨。是佛所說。謂身不淨。語不淨。心不淨 復次三淨。是佛所說。謂身淨語淨心淨
前面說三業有善不善,這裡再直接以身、語、心說「不淨」與「淨」。
身行、語言、內心任何一處染污,都會使修行失去完整;清淨也同樣不能只取其中一項。
謂身不淨。語不淨。心不淨
有時外表沒有明顯過失,語氣仍帶傷害;言語雖柔和,心中仍可能存有貪瞋。修行必須照到三處,不能只看外相。
謂身淨語淨心淨
真正的清淨,要從身行、言語直到心念逐步相應。
不是只把行為修得好看,而是讓內外朝同一個清淨方向轉變。
身不作惡、語不傷人、心不染污,三處相應而清淨,修行才不只是外在威儀。
復次三學。是佛所說。謂戒學定學慧學 復次三品。是佛所說。謂戒品定品慧品
戒、定、慧再次出現,這一次明白標為「三學」與「三品」。
「學」指出修行必須實際學習、訓練;「品」則把戒、定、慧作為完整修道的三類內容。
謂戒學定學慧學
戒使身口有所防護,定使散亂心得以安住,慧則令修行人如實知見。
三者不是彼此分割:戒助定,定助慧,慧又能使戒與定不落於盲目執持。
謂戒品定品慧品
戒、定、慧既是所學,也形成修道內容的三大類別。修行若只偏重其中一端,便難以圓滿。
以戒護行,以定攝心,以慧照法;三學相資,才能從止惡、安心得以進入如實知見。
復次三火。是佛所說。謂貪火瞋火癡火 復次三分位。是佛所說。謂生分位。成分位。法分位。如是等法。佛悲愍心。廣為眾生。如理宣說。而令眾生如說修習。行諸梵行。利益安樂天人世間
三法的最後,再說貪、瞋、癡三火與三分位。
以「火」形容貪瞋癡,點出煩惱有燒灼、逼迫之性。只要三火仍熾盛,身心便難真正安穩。
謂貪火瞋火癡火
貪火燒於所欲,瞋火燒於所逆,癡火使人不能明白自己為何受苦。
前面曾說貪、瞋、癡是不善根;到此又稱三火,更顯出它們既能生惡,也能直接燒惱身心。
謂生分位。成分位。法分位。
舍利子再以生、成、法三種分位收攝這一組三法,顯示諸法各有其分位與安立。
隨後又回到全經一再出現的宗旨:佛以悲愍心為眾生如理宣說,使眾生如說修習、行諸梵行。
貪瞋癡如火,能燒惱身心;佛所集說諸法,不在增加名相,而在令人依教修習,使煩惱漸息、梵行成就。
## 《今日修行觀照》
修定時,可以先觀察自己追求的是「安靜的感覺」,還是真正讓心離執取。
若只是喜歡寧靜、排斥擾動,很容易又把定境變成新的執著。經中由有尋有伺一路說到空、無願、無相,正提醒修定仍要朝解脫方向前進。
戒、定、慧也可以每天檢視。
今天身口是否有所防護,是戒;心是否比過去更能安住,是定;遇境時能否看清貪瞋癡正在生起,是慧。
若貪火、瞋火、癡火起來,更不必先責怪自己,而要如實看見:是哪一把火正在燒,自己是否仍在往裡添柴。
戒護身口,定攝散心,慧照煩惱;能看見三火而不再助燃,清淨便從當下一念開始。
## 《慧照心得》
讀到三眼、三明、三通,很容易把注意力放在殊勝境界,但經文一路往下,卻很快回到身淨、語淨、心淨,再回到戒、定、慧。
這樣的次第很有提醒作用。
即使能見得多、知道得多,若身口意仍不清淨,貪瞋癡仍然熾盛,修行便沒有真正落實。
尤其三明最後是「漏盡智明」,不是只以知道宿命或眾生生滅為究竟。這讓修行的方向很清楚:智慧最終要作用在煩惱的止息。
而「貪火、瞋火、癡火」也與前面的「貪不善根、瞋不善根、癡不善根」彼此照應。它們既是生起不善的根,也會直接燒惱自己。
因此,戒定慧不是抽象分類。戒是在不讓火向身口燒出去,定是在不讓心隨火亂動,慧則是看清這把火如何生起、如何止息。
神通不及漏盡,外淨不及心淨;戒定慧若能真正對治貪瞋癡,修行才從名相回到解脫。
學僧 釋慧照 頂禮十方一切諸佛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南無西方阿彌陀佛 感恩諸尊共修法親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