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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0007・大般涅槃經

《大般涅槃經》卷上(7)〈三十七道品當勤修習勿廢・佛滅後以所說法為師〉

學僧 釋慧照

# 《大般涅槃經》卷上(7)〈三十七道品當勤修習勿廢・佛滅後以所說法為師〉

上一篇,佛陀以「一切有為法皆悉歸無常」安慰阿難,並與阿難一同回到重閣講堂。

這一篇,佛陀不再只對阿難個別開示,而是召集大林中的諸比丘,正式作最後的僧團付囑。

佛陀所留下的核心非常明白:三十七道品應當常思惟、常誦習、常修行;如來雖將般涅槃,所說諸法即是弟子之師。

爾時世尊告阿難言。汝今可語。此大林中。重閣講堂。諸比丘眾。皆悉令往大集講堂。阿難奉敕。即便普語諸比丘眾。世尊皆令往大集堂。

佛陀回到重閣講堂之後,首先命阿難召集大林中的諸比丘。

這已不是一般集會。

前文佛陀已明說三月後將般涅槃,如今召集大眾,正是要把最後應當受持的修行法,正式交付僧團。

阿難「奉敕」而行,也顯出侍者在這一刻的重要責任。

即使內心仍有悲痛,仍然要依佛所教,把該做的事做好。

比丘集已。阿難白佛。諸比丘眾悉皆已集。唯願如來。自知其時。爾時如來。從重閣講堂。往大集堂。敷座而坐告諸比丘。

比丘大眾到齊之後,阿難回報:

「諸比丘眾悉皆已集。」

佛陀便由重閣講堂前往大集堂,敷座而坐。

經文的動作很簡潔。

召集。

集會。

佛至。

敷座。

說法。

這種平穩的次第,也提醒我們:重大法義的傳承,不在喧鬧與情緒,而在恭敬、次第與如實受持。

我昔為汝所說諸法。常思惟之。誦習勿廢。淨修梵行。護持禁戒。福利世間諸天人民。

佛陀一開口,便直接告訴諸比丘:

過去所說的一切法,要「常思惟之」。

不只是聽過。

還要「誦習勿廢」。

不只是記得。

還要「淨修梵行」。

不只是談論。

還要「護持禁戒」。

我昔為汝所說諸法。常思惟之。誦習勿廢。淨修梵行。護持禁戒。

這幾句把聞法之後真正應做的事說得很清楚。

聞法,要思惟。

思惟之後,要誦習。

誦習之後,要實修。

實修之中,要守戒。

而這一切,不只利益自己,也能「福利世間諸天人民」。

諸比丘。我昔為汝說何等法。汝思惟之。勿生懈怠。三十七道品法。所謂四念處。四正勤。四如意足。五根。五力。七覺支。八聖道分。

佛陀接著明確指出:

過去所說、如今必須再加思惟修習的,就是三十七道品。

四念處。

四正勤。

四如意足。

五根。

五力。

七覺支。

八聖道分。

三十七道品法。所謂四念處。四正勤。四如意足。五根。五力。七覺支。八聖道分。

這不是臨涅槃前另造一套新法。

佛陀所付囑的,仍然是過去已經反覆教導的修行道路。

所以「最後教誡」的重點,不在求新奇,而在把已聞之法真正修成。

汝應修習精勤思惟。此法能令到解脫處。復次比丘。一切諸法皆悉無常。身命危脆猶如驚電。汝等不應生於放逸。

佛說得非常直接:

汝應修習精勤思惟。此法能令到解脫處。

三十七道品不是知識分類。

是能「到解脫處」的修行。

因此經文緊接著說:

「一切諸法皆悉無常。」

「身命危脆猶如驚電。」

人的生命看似還有很多時間,實際上危脆迅速。

因此佛再說:

汝等不應生於放逸。

知道無常若仍放逸,便只是知道一句道理。

真正看見無常,就應轉成精進。

汝等當知。如來不久。卻後三月。當般涅槃。爾時世尊即說偈言

佛陀再次明白告知大眾:

「卻後三月。當般涅槃。」

到了這裡,這件事已不是只對阿難所說。

僧團大眾都要知道。

也正因如來住世的時間已經明確有限,接下來的偈頌便成為極重要的付囑。

我欲棄捐此 朽故之老身 今已捨於壽 住命留三月

所應化度者 皆悉已畢竟 是故我不久 當入般涅槃

佛陀先說明自己的色身。

「朽故之老身」。

這具身體也是有為法,也有老朽。

如今已捨壽,只留三月。

接著說:

所應化度者 皆悉已畢竟 是故我不久 當入般涅槃

這與前面魔王請佛時所說「所為之事皆悉已畢」前後相應。

佛陀住世教化的因緣已完成。

因此,弟子接下來真正需要面對的,不再是如何挽留色身,而是如何把法承接下來。

我所說諸法 則是汝等師 頂戴加守護 修習勿廢忘

汝等勤精進 如我在無異 生死甚危脆 身命悉無常

這一段,是整篇最重要的付囑。

我所說諸法 則是汝等師

佛陀將要般涅槃。

但弟子並非因此無師。

佛所說的法,就是師。

因此要:

「頂戴加守護。」

「修習勿廢忘。」

而且佛又說:

汝等勤精進 如我在無異

這一句非常深。

佛的色身雖將不在眼前,如果弟子仍然精勤依教奉行,就如同佛仍在世時一樣。

真正的「佛在」,不只是看見佛身。

而是佛法仍然被依教修行。

常求於解脫 勿造放逸行 正念清淨觀 善護持禁戒

定意端思惟 攝情於外境 若能如此者 是則護正法

佛接著把修行落到很具體的地方。

常求解脫。

不行放逸。

正念清淨觀。

善護禁戒。

定意思惟。

攝心於外境。

這些都不是抽象口號。

而是每天身口意上真正要做的功課。

[[emphasis]]正念清淨觀 善護持禁戒

定意端思惟 攝情於外境[[/emphasis]]

佛陀所說的「護正法」,不是只護持外在形式。

能夠這樣修行,本身就是護法。

自到解脫處 利益諸天人

這一偈最後收束於兩件事:

自利。

利他。

自己到解脫處。

又能利益諸天人。

因此佛法修行,不是只為自己求安穩。

真正依教修行,自身離苦,也能使正法在人間繼續利益眾生。

爾時諸比丘聞佛此語。心大苦痛。涕泣交流。遍體血現。迷悶懊[怡-台+農]。而白佛言。世尊。唯願住壽。勿般涅槃。利益眾生。增長人天。

諸比丘聽到佛陀最後付囑,心中同樣極度悲痛。

他們請佛住壽,不般涅槃。

願佛繼續利益眾生,增長人天。

這份悲心與阿難相同。

眾弟子真正不捨的,是世間將失去親承佛教的因緣。

唯願住壽。勿般涅槃。開諸眾生智慧之眼。一切眾生墮於黑暗。唯願如來。為作明照。一切眾生皆悉漂沒生死大海。唯願如來。為作舟航。

比丘們用幾個很深的譬喻請佛住世。

眾生沒有智慧,如墮黑暗。

願如來作明照。

眾生漂沒生死大海。

願如來作舟航。

一切眾生墮於黑暗。唯願如來。為作明照。一切眾生皆悉漂沒生死大海。唯願如來。為作舟航。

佛陀在弟子心中,是照破黑暗的光。

也是度出生死的舟航。

所以他們的悲痛,不只是私人感情,而是想到一切眾生。

舉手拍頭。搥胸大叫。嗚呼苦哉。如來不久當般涅槃。一切眾生。何所歸依。

大眾悲痛到了極處。

「一切眾生。何所歸依。」

這個問題,也正呼應佛前面已經給出的答案:

「我所說諸法,則是汝等師。」

佛身雖將般涅槃。

法仍可依止。

所以真正的歸依,不能只停留在對佛色身的依戀。

還要落實為依法而行。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一切諸法。皆悉無常。恩愛合會。無不別離。汝等不應請我住世。何以故。今者非是勸請我時。

佛陀再次把大眾帶回無常。

「一切諸法。皆悉無常。」

「恩愛合會。無不別離。」

這與前面安慰阿難完全一致。

一切諸法。皆悉無常。恩愛合會。無不別離。

佛不因大眾哭泣而改變法則。

也不因眾人請求而推翻先前所許。

這正是佛法的真實。

向為汝等略說法要。當善奉持如我無異。日既晚暮。世尊即與阿難俱共還歸重閣講堂。

佛最後把這一場大集說法收束在一句:

向為汝等略說法要。當善奉持如我無異。

「善奉持」才是對佛真正的承接。

不是只以悲泣表達不捨。

而是把佛所說的法守住、修習、實行。

日暮之後,佛與阿難再回重閣講堂。

這一篇至此,佛陀對僧團的最後付囑,已經立下最清楚的方向:

依法為師,精進不放逸。

## 《今日修行觀照》

這一篇最適合問自己:

「如果佛就在眼前,會怎麼修?」

很多人會想:

若能親見佛,必定精進。

若能親聞佛說,必定持戒。

若佛就在旁邊,一定不敢放逸。

可是佛在這裡已經說得非常清楚:

汝等勤精進 如我在無異

也就是說,今日雖不能親見佛身,只要依佛所說之法精進修行,就如佛在世無異。

因此可以從最基本處做起:

今天有沒有守好一分戒?

今天有沒有少一分放逸?

今天有沒有在起煩惱時提起正念?

今天有沒有真正思惟所讀的經文?

若只是讀經而不行,法仍在書中。

若開始實踐,法才真正進入生命。

把佛法從文字轉成自己的身口意,就是今日最實際的「如佛在世」。

## 《慧照心得》

讀到:

「我所說諸法,則是汝等師。」

這一句非常重要。

佛陀早已知道弟子將面對什麼。

色身會離開。

親聞佛說的因緣會結束。

弟子一定會悲痛。

所以佛在般涅槃之前,不斷把大家從「依戀佛身」帶回「依止佛法」。

真正能讓正法久住的,不是眾人一直希望佛不要離開。

而是佛離開之後,還有人願意修。

還有人持戒。

還有人誦習。

還有人正念。

還有人以三十七道品走向解脫。

這才是真正的承接。

因此讀這一篇,不宜只停在佛將般涅槃的悲情。

更要看見佛陀已把道路留下。

四念處在。

四正勤在。

四如意足在。

五根在。

五力在。

七覺支在。

八聖道分也在。

佛把道路交代得如此清楚,弟子真正要做的,只剩一件事:

去走。

佛身雖有般涅槃,佛法若有人思惟、誦習、持戒、精進而行,正法便仍在人間。真正報佛恩,不只是悲念如來,而是依佛所教,一步一步走到解脫處。

學僧 釋慧照 頂禮十方一切諸佛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南無西方阿彌陀佛 感恩諸尊共修法親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