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般泥洹經》卷上(18)〈淳問沙門四輩・不可以一惡比丘毀責眾僧〉
《佛般泥洹經》卷上(18)〈淳問沙門四輩・不可以一惡比丘毀責眾僧〉
前一篇,世尊囑咐諸比丘:正法久住,要靠經戒不增不減、長幼相承、僧眾和合,並且不可因智慧多少互相形笑。此篇佛至波旬國,淳迎請佛與比丘僧受食;席間因一惡比丘損壞飲水器,淳進一步請問世間有幾種沙門。佛遂分說四輩:道殊勝、解道能言、依道生活、為道作穢,最後明示:一人之惡,不可因此毀責整個僧眾。
佛告阿難。且復前至波旬國。阿難言諾。
世尊又告訴阿難,繼續前往波旬國。
阿難依教而行。
前面一路都在交代佛般泥洹後經戒如何相承,到了這裡,佛又以一個實際僧團事件,進一步說明:
僧眾之中有善有惡,不可因一人過失便否定全體。
佛與比丘僧。從夫延國。至波旬國。止禪頭國中。
佛與比丘僧從夫延國來到波旬國,住在禪頭國中。
佛的最後行程仍未停止。
所到之處,仍然有人前來聞法、供養,也仍有僧團中的真實情況顯現。
波旬國人民。名諸華。諸華人民。聞佛來止禪頭國中。皆來出前。為佛作禮皆卻坐。
波旬國人民聽聞佛來,便一同前往。
眾人向佛作禮後,退坐一面。
這是典型的聞佛來而親近法的因緣。
不是只看佛。
而是接下來要聞佛說經。
佛皆為說經。
佛為大眾說經。
經文只用一句帶過,但這一句仍很重要。
無論行程如何接近最後,世尊仍然逢眾便說法。
時有一人名淳。淳父字華氏。華氏子。時在坐中。
大眾中有一人名淳,是華氏之子。
他也在座中聞法。
後面整段因緣,便由淳而展開。
諸人民皆去。淳獨留須臾起持。繞佛三匝卻叉手住白佛。明日寧可與諸比丘僧俱於舍飯食。
大眾離去後,淳獨自留下。
他繞佛三匝,叉手而立,請佛與比丘僧第二日前往家中受食。
這裡顯出他的恭敬與供養心。
佛默然不應。淳即前為佛作禮。繞佛三匝而去歸家。
佛默然受請。
淳再次禮佛、繞佛三匝,然後回家準備。
供養因緣至此成立。
為佛諸比丘。施座然燈火。
淳回家後,為佛與諸比丘設座、燃燈。
這表示他不是只口頭邀請。
而是實際準備受供所需。
明日淳來。白佛言以辦。
第二日,淳前來向佛稟告:
一切都已準備好。
這與前面奈女供佛的因緣相似。
發心之後,要把善行做完整。
佛起持缽。與諸比丘俱。至淳家飯。
佛著缽,與諸比丘一同前往淳家受食。
供養正式成就。
但就在這場供養中,出現了一個轉折。
比丘中。有一惡比丘。取所飲水器壞之。
僧眾中有一位惡比丘,把飲水器弄壞。
這件事很小,卻成為後面佛說「四輩沙門」與「不可因一人毀責眾人」的直接因緣。
僧團中有善有惡,經文不迴避個別過失;真正重要的是如何依法分辨,而不是一概而論。
佛即知之。淳亦見之
佛知道這件事。
淳也親眼見到。
所以後面淳的提問,不是空泛發問。
而是因眼前這位惡比丘,進一步想知道沙門之中究竟有哪些差別。
佛飯竟。淳取小机。於佛前坐白佛言。我欲問一事。
佛飯食完畢後,淳取小机坐在佛前,請問一事。
這是一個很好的轉折。
供養之後,不只求福。
還進一步求法、求理解。
天上天下。智無過於佛。天下為有幾輩比丘。
淳先讚歎佛智慧無過,接著直接問:
天下共有幾種比丘?
眼前一位比丘行為不善,所以他想知道:
是不是所有比丘都一樣?
佛接著就明確分為四輩。
佛言有四輩。
佛回答:
有四輩。
不是所有沙門都一樣。
這一句先把總體分開。
後面再一一說明。
一者為道殊勝。
第一種,是「為道殊勝」。
這是修道成就最上者。
二者解道能言。
第二種,是「解道能言」。
能理解道,又能為人說法。
三者依道生活。
第三種,是「依道生活」。
依佛道自守、自修,以道為生活所依。
四者為道作穢。
第四種,是「為道作穢」。
外在雖居沙門之名,實際卻以惡行污染道法。
佛明分四輩,正是在提醒:不可只見外相便把所有修道人混為一類。
何謂為道殊勝。所說道義。不可稱量。能行大道。最勝無比。降心態度憂畏。為法御導世間。是輩沙門。為道殊勝。
佛先解釋第一類。
「為道殊勝」者,不只會說道義,更真正能行大道。
能降伏其心。
能度憂畏。
並以法引導世間。
這是一種言行相應、修行成就深厚的沙門。
真正殊勝,不在口才,而在能行大道、降伏其心,並以法利益世間。
何謂解道能言。佛所貴第一說。又奉行無疑難。亦能為彼演說法句。是輩沙門。解道能言。
第二類,是理解佛所重之法。
自己能奉行。
心中沒有疑難。
也能為他人演說法句。
這一類的特點,是能知、能行、也能說。
不是只會言說而自己不修。
「解道能言」並非只靠口才,而是先能奉行,再能為他人解說。
何謂依道生活。念在自守。勤綜學業。一向不迴孜孜不倦。人法自覆。是輩沙門。為依道生活。
第三類,是依道生活者。
心念自守。
勤學不倦。
方向不退。
以法護持自己。
雖未必如前二類殊勝,但能安住於學與行。
這也是修道中重要的一類。
依道生活,就是讓經戒真正成為日常,不退、不懈、持續自守。
何謂為道作穢。但作所樂。依恃種姓。專造濁行。致彼論議。不念佛言。亦不畏罪。是輩沙門。為道作穢。
第四類,佛說得很直接。
只做自己所樂。
倚仗種姓。
專作濁行。
引起爭論。
不念佛言。
也不畏罪。
這種人雖有沙門外相,實際卻是在污染道法。
「不念佛言。亦不畏罪。」外有沙門名相,若內不依佛語、不畏業果,便成為道中之穢。
凡人間者。以為弟子在清白知。有善者有惡者。不可皆同以為一也。
佛在這裡明白總結:
人間弟子,有善者,也有惡者。
不能全部看成一樣。
這一句,就是整篇最重要的判準之一。
眼見一人作惡,不可因此把整個僧團全部判成惡。
「有善者有惡者。不可皆同以為一也。」分辨個人行為,不可用一人的過失替全體定罪。
彼不善者。為善致謗毀。
不善者,往往反而令善者受到毀謗。
這正是惡比丘最嚴重的影響之一。
不只自己造惡。
還會讓外人因他而誤會整個僧眾。
譬如禾中有草。草敗禾實。
佛再度使用禾中雜草的譬喻。
一株雜草,會影響禾苗。
但雜草不是禾。
不能因田中有草,就說所有禾都是草。
這與前一篇的譬喻完全相應。
天下人家有惡子。一子取家。
佛又以家庭譬喻。
一個家庭中,也可能出現惡子。
一個惡子可以敗壞家門。
但不能因此說整個家中人人皆惡。
一比丘惡。并敗餘比丘人。用比丘皆為惡。
一個比丘作惡,可能連帶讓其他比丘都受到毀謗。
外人甚至因此說:
比丘全都惡。
佛正是在糾正這種錯誤。
個人的惡業,要歸個人。
不能因此否定其他善比丘。
一人作惡,可能連累眾人名聲;但判斷仍須回到個人行為,不可把局部過失擴成全體定論。
佛言人不用顏貌衣服為好。清淨意端者。是乃為好。
佛接著指出真正判斷人的標準。
不是看容貌。
不是看衣服。
而是看:
意是否清淨。
心是否端正。
外相容易模仿。
內心與行為才真正顯示修行。
「清淨意端者。是乃為好。」佛不以顏貌衣服定善惡,而以心意是否清淨端正為本。
人不可妄相。
佛又說:
不可妄自以外相判斷人。
這一句非常短。
卻正承接前面的教誡。
不可只看衣服。
也不可因一事、一人,便草率下結論。
佛告淳。若飯佛及比丘僧。死當生天上。
佛告訴淳:
若供養佛及比丘僧,命終之後可得生天福報。
淳的供養並沒有因一位惡比丘而失去意義。
佛沒有說:
因為僧中有一人不好,所以你的供養全部無效。
這也直接回應淳心中的疑問。
知經者去婬心去怒心去癡心。
佛接著把真正「知經」的標準說回修心。
知經者:
去婬心。
去怒心。
去癡心。
所以真正懂經,不在讀了多少。
而在三毒有沒有減。
「知經者去婬心去怒心去癡心。」懂經最終要看三毒是否實際止息。
不可用一人故非責眾人也
最後一句,直接收束全篇:
不可因為一個人的緣故,就非難責備所有人。
這正是佛對淳最重要的回答。
眼前確實有一位惡比丘。
佛並沒有否認。
但也因此更清楚教導:
要分辨。
要依法看個人。
不可把一人之惡擴大成對全體的毀責。
「不可用一人故非責眾人也。」一人之過歸一人,不可因局部而毀責全體;這既是公正,也是如法觀察。
《今日修行觀照》
今日可以觀察自己有沒有「以一概全」的習慣。
看到一位出家人不好,就說:
出家人都這樣。
看到一位信佛的人做錯,就說:
學佛的都一樣。
看到一個團體中有人有問題,就把所有人一起否定。
佛在這篇明白說:
「有善者有惡者。」
「不可皆同以為一也。」
所以修行不只要有慈悲。
還要有分辨力。
善就是善。
惡就是惡。
一人之過,不擴成全體之罪。
如實觀察,就是不包庇惡,也不冤枉善;該分辨時分辨,該承擔時各自承擔。
《慧照心得》
讀到這一篇,最重要的是佛沒有走向兩個極端。
第一個極端,是看到惡比丘就說:
沒關係,都是僧眾,不可以講。
佛沒有這樣說。
祂很清楚分出:
有「為道作穢」的沙門。
會不念佛言。
會不畏罪。
會造濁行。
這些都不能粉飾。
但另一個極端是:
看到一位惡比丘,就說全部僧人都不好。
佛也明確禁止。
「不可用一人故非責眾人也。」
這一句很有力量。
真正的公正,就是如此。
不因袈裟包庇惡。
也不因一人作惡而毀謗所有善者。
而佛最後又把真正的判準拉回「清淨意端」。
不是看衣服。
不是看身分。
不是看名聲。
而是看心是否清淨,行是否端正。
這也可以拿來觀自己。
是不是穿著佛弟子的外衣,卻仍然放任婬怒癡?
佛說真正知經的人,是去婬心、去怒心、去癡心。
所以最後還是回到心。
佛教人既不縱惡,也不濫責;不以一人毀眾,不以衣服定善惡。真正可敬的,仍是清淨意端、依經行道、令婬怒癡漸除的人。
學僧 釋慧照 頂禮十方一切諸佛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南無西方阿彌陀佛 感恩諸尊共修法親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