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上一頁閱讀原典
T0001・長阿含經

《長阿含經》第十二卷(19) 依法順法・大神力中仍以少欲知足為尊

學僧 釋慧照

《長阿含經》第十二卷(19)

依法順法・大神力中仍以少欲知足為尊

本篇繼續《長阿含經》第十二卷第二分〈自歡喜經第十四〉。

前面舍利弗在佛前一路讚歎世尊之法。

從:

佛總相法,

制法,

制諸入,

識入胎,

道,

滅,

言清淨,

見定,

常法,

觀察,

教誡,

戒清淨,

宿命智,

天眼智,

神足證,

一直說到真正的:

賢聖神足。

尤其前一段經文,把一般人所驚歎的神通變化重新放回佛法的判準之下。

能夠一身作多身,

穿過石壁,

履水,

飛行虛空,

乃至手捫日月,

經文卻說:

「此是卑賤下劣,凡夫所行,非是賢聖之所修習。」

真正的賢聖所修,

反而落在:

可愛境前不染,

不可愛境前不憎。

但〈自歡喜經〉到這裡還沒有結束。

佛陀接下來親自問舍利弗三個問題。

《佛告舍利弗・過去沙門婆羅門與我等不》

佛告舍利弗:

若有外道異學來問:

「過去沙門、婆羅門與沙門瞿曇等不?」

應當怎麼回答?

佛陀又問:

若外道問:

「未來沙門、婆羅門與沙門瞿曇等不?」

又應如何回答?

接著再問:

「現在沙門、婆羅門與沙門瞿曇等不?」

應當怎麼回答?

這裡的三問必須完整保留。

過去。

未來。

現在。

佛陀不是只問:

有沒有人跟我一樣?

而是分開三世來問舍利弗。

《舍利弗答・過去有未來有現在無》

舍利弗白佛:

如果有人問:

「過去沙門、婆羅門與佛等不?」

應當回答:

「有。」

如果問:

「未來沙門、婆羅門與佛等不?」

也應回答:

「有。」

如果問:

「現在沙門、婆羅門與佛等不?」

則應回答:

「無。」

因此舍利弗的回答非常清楚:

過去:

有。

未來:

有。

現在:

無。

這裡不能改寫成:

佛陀認為只有自己最偉大,過去未來都沒有人能相比。

原經恰好不是這樣。

舍利弗明確承認:

過去有與如來等者。

未來也有與如來等者。

差別在:

現在。

《汝何故或言有・或言無》

佛陀沒有停在這三個答案。

又繼續追問:

如果外道梵志問你:

「汝何故或言有?或言無?」

為什麼過去、未來說「有」,

到了現在卻說「無」?

你要怎麼回答?

這一句問得非常重要。

佛陀再次要求舍利弗:

不要只有結論,要能說出依據。

這和本經開頭完全一致。

舍利弗一開始讚歎佛陀無上,

佛便問:

你知道過去諸佛的心嗎?

不知道。

未來佛呢?

不知道。

現在佛呢?

也不知道。

現在來到本經結尾,

佛陀又一次問:

你的答案依據在哪裡?

這正是〈自歡喜經〉前後相應的地方。

《過去三耶三佛與如來等》

舍利弗回答:

「過去三耶三佛與如來等,未來三耶三佛與如來等。」

這裡的「三耶三佛」,

就是等正覺者。

舍利弗承認:

過去的等正覺者,

與如來等。

未來的等正覺者,

也與如來等。

這不是把佛陀孤立成:

整個過去未來只有這一尊佛才究竟。

而是承認:

正等正覺者所證,

佛佛平等。

《欲使現在有二佛出世・無有是處》

接下來舍利弗說:

「我躬從佛聞,欲使現在有三耶三佛與如來等者,無有是處。」

也就是:

他是親自從佛陀所聞,

在同一現在世中,

要有另一位等正覺佛與如來同時出世,

「無有是處」。

所以舍利弗前面為什麼回答:

現在「無」?

不是因為他認為:

其他修行人永遠沒有可能成佛。

而是依他從佛所聞:

同一時世,

不會有二佛同時出世。

這個理由,

原經說得很清楚。

《依法順法・作如是答》

舍利弗接著沒有自己宣布:

我的答案一定正確。

反而向佛請問:

「世尊!我如所聞,依法順法,作如是答,將無咎耶?」

這幾句非常值得學佛者記住。

「我如所聞。」

不是:

我自己想的。

「依法順法。」

不是:

因為我喜歡這個答案。

「將無咎耶?」

甚至說完之後,

仍然請佛印證:

這樣回答有沒有過失?

這就是舍利弗面對佛法的嚴謹。

智慧第一,

也不是想到什麼就說什麼。

依所聞。

依法。

順法。

再請佛印可。

《佛言・依法順法不違也》

佛陀回答:

「如是答,依法順法,不違也。」

這一句就是佛陀對舍利弗前面回答的正式印可。

接著佛自己說出理由:

「過去三耶三佛與我等,未來三耶三佛與我等,欲使現在有二佛出世,無有是處。」

這裡說話者已經改變。

前面:

是舍利弗回答。

現在:

是佛陀親自印可。

佛說:

過去等正覺佛與我等。

未來等正覺佛與我等。

但要在現在同一時世有二佛出世,

無有是處。

所以這一段不能只留下:

「現在沒有第二尊佛。」

真正完整的經義還包括前面的:

過去佛與我等,未來佛與我等。

《佛佛道同・不是自我高舉》

這段經文同時顯示:

佛陀的無上,

並不是世俗的競爭:

我要比過去佛更高。

我要比未來佛更強。

不是。

佛自己說:

「過去三耶三佛與我等,未來三耶三佛與我等。」

真正的正等正覺,

不需要踩低另一尊佛,

才能證明自己殊勝。

佛佛所證正覺平等。

而且也不會有兩尊佛同時在同一世間競逐:

誰才是真佛。

這與世俗的名位競爭完全不同。

《爾時尊者欝陀夷・在世尊後執扇扇佛》

經文到此突然轉換人物。

原典說:

「爾時,尊者欝陀夷在世尊後執扇扇佛。」

這裡是:

尊者欝陀夷。

不是舍利弗。

佛陀接著轉向欝陀夷說法。

這個人物轉換不能漏掉,

也不能把後面的話寫成:

舍利弗對佛說。

原文是:

佛告欝陀夷。

《汝當觀世尊少欲知足》

佛告欝陀夷:

「汝當觀世尊少欲知足。」

佛陀竟然在剛剛談完:

智慧,

道力,

神足,

乃至佛佛正等正覺之後,

把欝陀夷的注意力帶到:

少欲。

知足。

不是叫他:

你看看我的神通多大。

而是:

你應當觀察如來的少欲知足。

接著佛說:

「今我有大神力,有大威德,而少欲知足,不樂在欲。」

這句是整段非常重要的經文。

大神力。

大威德。

但是:

少欲知足。

不樂在欲。

《有大神力有大威德・而不樂在欲》

這與前面〈自歡喜經〉談神通,

形成非常完整的收束。

如果佛陀有大神力,

便藉神力追求:

名聲,

供養,

享受,

地位,

那麼神力仍然與欲相連。

可是佛陀自己指出:

雖有大神力,

有大威德,

卻:

「少欲知足,不樂在欲。」

所以佛法真正的尊貴,

不在於:

有能力得到多少。

而在於:

即使有能力得到,也不被欲望牽引。

這比「沒有能力所以不得不過簡單生活」,

更深。

佛不是因為:

得不到,

所以知足。

而是在大神力、大威德之中,

仍然:

少欲。

知足。

《若餘沙門婆羅門・勤苦得一法》

佛陀接著對欝陀夷說:

「若餘沙門、婆羅門於此法中能勤苦得一法者,彼便當豎幡,告四遠言。」

意思是:

若其他沙門婆羅門,

在這些法中辛苦成就其中一法,

可能便會:

豎起旗幟,

向四方宣告。

也就是:

急著讓眾人知道。

我有成就。

我有神通。

我有特殊法。

我比別人不同。

佛陀用這個對比,

凸顯如來的:

少欲知足。

《不以所得建立一個更大的我》

這一段真正可以觀照的地方非常深。

修行原本是要減少我執。

但修行本身,

也可能重新變成我執的材料。

我持戒比你好。

我打坐比你久。

我懂經典比你多。

我有感應。

我有境界。

我證到什麼。

如此一來,

原本用來破我的佛法,

反而被「我」拿來裝飾自己。

佛陀卻恰好相反。

有大神力,

有大威德,

仍然:

「少欲知足。」

所以修行愈深,

不一定愈想被看見。

反而可能:

愈不需要用外在稱讚證明自己。

《欝陀夷正衣服・偏露右肩》

聽佛如此說,

尊者欝陀夷:

正衣服,

偏露右肩,

右膝著地,

叉手白佛。

他讚歎說:

「甚奇!世尊!少有少欲知足如世尊者。」

欝陀夷再次說:

世尊有大神力,

有大威德,

卻:

「不用在欲。」

所以這一段不只是佛陀自說少欲。

欝陀夷親自在旁觀察,

也讚歎:

少有能像世尊如此少欲知足者。

《舍利弗・當為四眾數說此法》

欝陀夷說完之後,

經文又回到舍利弗。

原文說:

「舍利弗!當為諸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數說此法。」

這裡再次出現:

四眾。

比丘。

比丘尼。

優婆塞。

優婆夷。

這部法不是只留給少數大弟子自己知道。

而要:

「數說」。

也就是反覆宣說。

為什麼要反覆說?

原典接著給出理由:

「彼若於佛、法、僧,於道有疑者,聞說此法,無復疑網。」

這就是整部〈自歡喜經〉最後非常重要的目的。

不是叫四眾聽完:

哇,佛陀很厲害。

而是讓對:

佛、

法、

僧、

道

有疑的人,

聞法之後:

「無復疑網。」

《佛再告舍利弗・汝當數說此法》

接著,

世尊又親自告舍利弗:

「汝當為諸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數說此法。」

佛陀再一次重複這項囑咐。

並說:

「彼於佛、法、僧,於道有疑者,聞汝所說,當得開解。」

所以前面欝陀夷說一次,

佛陀又正式說一次。

這表明:

這部法值得反覆宣說。

因為它能讓人對:

佛,

法,

僧,

道

的疑惑得到開解。

舍利弗回答:

「唯然。世尊!」

接受佛陀的教誡。

《舍利弗即便數數為四眾說法》

原經接著真的交代:

舍利弗依佛所教,

「即便數數為諸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說法。」

不是聽完佛囑咐:

很好,我知道了。

而是真的去做。

佛叫他:

數說此法。

他便:

數數說法。

所以佛弟子的「受教」,

最後一定會落在:

奉行。

《以自清淨故・故名清淨經》

接下來原文出現一個值得忠實保留的地方:

「以自清淨故,故名清淨經。」

然而本段卷首明明標作:

〈自歡喜經第十四〉。

也就是說,

現存《長阿含經》這裡的結尾文字,

確實出現:

「故名清淨經。」

我們不應自行把原文改成「故名自歡喜經」,

假裝經典本來如此。

閱讀原典,

就應尊重原典現存文字。

至於這個經名文字為何如此,

若要作版本、校勘討論,

可以另外研究。

但在正文解析中,

最重要的是:

原文怎麼寫,就先如實呈現。

《舍利弗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最後原典說:

「爾時,舍利弗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至此,

〈自歡喜經〉才真正結束。

這個「歡喜奉行」,

與經名「自歡喜」也形成一個值得注意的呼應。

舍利弗從一開始獨處思惟,

生起對佛陀無上的信心,

再到佛前接受佛的層層追問,

把自己的信心依據一項一項說明。

最後,

佛印可:

「依法順法,不違也。」

然後舍利弗依佛所囑,

為四眾數數說法,

最後:

「歡喜奉行。」

所以這份歡喜,

不是盲目的情緒高昂。

而是經過:

問,

答,

辨法,

印證,

奉行

之後的歡喜。

《真正信佛・依法而信》

現在回頭看整部〈自歡喜經〉,

會發現佛陀沒有要求舍利弗:

你既然相信我,就不要問理由。

反而佛自己一再追問:

你怎麼知道?

你的依據是什麼?

舍利弗也沒有回答:

因為我就是相信。

而是說:

「佛總相法,我則能知。」

到了結尾,

又說:

「我如所聞,依法順法。」

最後佛陀印可:

「依法順法,不違也。」

所以真正佛法中的信,

不是與智慧相反。

而是:

信得愈深,

愈應依法。

依法,

才能順法。

順法,

才能不違。

《真正有力量・反而少欲知足》

而這部經最後又用另一個非常安靜的畫面收束。

欝陀夷在佛身後:

執扇扇佛。

佛沒有在大眾前炫耀大神通。

反而說:

「汝當觀世尊少欲知足。」

「今我有大神力,有大威德,而少欲知足,不樂在欲。」

這使我感受到:

真正的大,

不一定需要大聲證明。

真正有力量的人,

未必要把力量變成:

名聞利養。

真正的修行,

甚至愈深,

愈能:

少欲。

知足。

不樂在欲。

《今日修行觀照》

今天可以從兩個地方修。

第一:

依法順法。

當自己準備把一個觀念說成佛法時,

先問:

這是經文實際所說嗎?

還是自己的理解?

若是自己的延伸,

就老實說:

這是我的觀照。

不要把自己的話變成佛說。

第二:

少欲知足。

今天做了一件善事,

能不能不急著讓所有人知道?

今天修了一點法,

能不能不立刻生起:

我比別人好?

今天有一點成就,

能不能不「豎幡告四遠」?

能安靜做好,

不必處處證明自己,

也是修行。

《慧照心得》

〈自歡喜經〉最後,

我最深的感受落在兩句話。

一句是:

「依法順法,不違也。」

另一句是:

「今我有大神力,有大威德,而少欲知足,不樂在欲。」

第一句,

提醒我們如何學法。

不能自創。

不能只憑印象。

不能因為自己覺得很有道理,

就說這是佛說。

要依法。

要順法。

第二句,

提醒我們如何修行。

即使真有能力,

真有成就,

真有功德,

也不必拿來餵養自己。

佛陀有大神力、大威德,

最後讓欝陀夷看的,

卻是:

少欲知足。

這讓我知道:

真正的佛法,

一邊讓智慧愈來愈清楚,

一邊讓「我」愈來愈輕。

知道法,

卻不傲慢。

有能力,

卻不炫耀。

有所得,

卻不貪著。

這也許正是我們學佛最需要日日觀照的地方。

今日實修:

今天做一件對的事,

先不要急著讓人知道。

也在說一句「佛法是這樣」以前,

先確認:

「我這句話,是如所聞、依法順法,還是自己加上去的?」

少一分自我顯示,

多一分依法而行。

少一分欲求,

多一分知足。

就是把〈自歡喜經〉真正帶回今天。

學僧 釋慧照 禮敬諸佛 啊彌陀佛 啊彌陀佛 啊彌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