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阿含經》第十二卷(4) 四眾成就・正法住世在人受持
《長阿含經》第十二卷(4)
四眾成就・正法住世在人受持
本篇繼續《長阿含經》第十二卷第二分〈清淨經第十三〉。
佛陀前面從尼乾子命終、弟子「各共諍訟,面相毀罵」、「迭相求短,競其知見」說起,接著一步一步辨明:
一個修行團體是否真正建立,不能只看導師是否出現,也不能只看法是否已經宣說。
佛陀接下來更進一步指出:
真正完整的梵行,必須有人聞法、受教、依法修行、得到法益;而且不能只停在少數弟子身上。
正法還要在:
比丘、
比丘尼、
優婆塞、
優婆夷
四眾之中真正建立。
《弟子不只聞法・還要自得法益》
原典先從弟子受教說起。
佛陀所建立的次第,不是:
導師出世,
法已宣說,
事情就完成了。
而是弟子聞法之後,還要:
受其教誡,
如法修行,
自己得到法益。
所以經文不斷把「法」與「行」放在一起觀察。
如果法真正,
弟子卻不依之修行,
法雖然在世間,
這個弟子仍然沒有真正得到法的利益。
反過來,
若弟子真正依正法修行,
自己得到法益,
這才開始顯出梵行的成就。
因此佛法從來不只是:
「有人說。」
還必須:
「有人行。」
更要:
「有人因行而得法益。」
這三層不能混為一談。
《不只自己得到・還要能為人說法》
原典接著又把標準提高。
弟子自己得到法益之後,還不能只停在:
我自己懂了。
我自己修了。
我自己受用了。
經中進一步說到,弟子還應:
「能為人說法。」
這一句非常重要。
真正得到法益的人,對法的理解不能永遠只停留在自己身上。
因緣成熟時,
還要能夠把自己所聞、所學的正法,依其本義分別說明,使其他人也有機會理解。
但「為人說法」並不是:
把自己的想法說得很好聽。
更不是:
自己想到什麼,就說那是佛法。
真正重要的是:
所說仍然不能離開法。
自己從佛法得到利益,
再依法使別人理解佛法。
這才形成正法真正的傳承。
《異論現前・不是用瞋心壓倒對方》
原典再往下一層。
弟子不只是平常能說法。
如果有人提出不同的論議,甚至對正法有所異論,修行人又應當如何?
經文提出一個很重要的標準:
面對異論時,能夠依正法辨明,
乃至:
「如法滅之。」
注意經文說的是:
如法。
不是:
如我所好。
不是:
用聲音壓過別人。
不是:
人多的一方就是正法。
也不是:
因為對方反對我,所以我要把他打倒。
佛陀前面才剛說尼乾弟子:
「面相毀罵。」
「迭相求短。」
「競其知見。」
如果佛弟子面對不同見解時,也落入同樣的瞋恚、求勝與毀罵,那麼即使口中說的是佛法,心行卻已經偏離了佛法。
所以「如法滅之」的重點首先就在:
依法。
以法辨法,
以義辨義,
不是以我慢對我慢。
《比丘弟子成就・梵行才更加具足》
佛陀接著把這個標準放到弟子眾中。
不是只有一位弟子偶然得到利益就算完成。
比丘弟子之中,
要有人受到教誡,
依法修行,
自己得到法益,
又能為他人分別說法,
遇到異論時能依法辨明。
如此,梵行才逐漸具足。
這裡可以看出:
佛法所重視的僧團,不是只重視「人數」。
比丘多,
不一定等於正法興盛。
真正重要的是:
有多少人真正依法而行。
如果僧眾很多,
卻沒有修行;
經典很多,
卻沒有人受持;
道場很多,
卻只剩下世俗事務,
那仍不能只靠外在規模判斷正法是否興盛。
佛陀所說的標準始終落在:
法是否真正進入人的生命。
《比丘尼弟子亦復如是》
原典沒有把正法的成就只放在比丘身上。
接著明確談到:
比丘尼弟子。
同樣是聞法,
同樣是受教,
同樣是依法修行,
同樣可以得到法益,
同樣能夠分別說法。
這一點必須依原經保留下來。
因為佛陀在這裡呈現的不是:
正法只靠某一類人住世。
而是整個佛弟子群體,都有受持正法的責任。
比丘如此,
比丘尼亦如此。
《優婆塞弟子・在家亦能護持正法》
經文繼續說到:
優婆塞。
這又把修行的範圍從出家眾擴展到在家佛弟子。
在家學佛不是:
供養出家人之後,
修行的事情就全部交給僧眾。
優婆塞同樣要:
聞法,
受持,
依法修行,
得到法益。
也就是說,
佛法不能只存在寺院裡。
在家庭裡,
在工作中,
在與人相處時,
在面對利益得失時,
在自己的貪瞋癡現前時,
都必須真正實踐。
如果在佛堂很恭敬,
離開佛堂便隨著貪瞋癡走,
法還沒有真正進入生活。
所以優婆塞受持正法,
正是把佛法帶進日常人間。
《優婆夷弟子・四眾共同令梵行具足》
原典接著又說:
優婆夷弟子。
如此,
比丘、
比丘尼、
優婆塞、
優婆夷,
四眾全部出現。
這不是經文隨便列舉四個名稱。
它所呈現的是一個完整的正法共同體。
出家男子修。
出家女子修。
在家男子修。
在家女子修。
四眾都能聞法,
都能受持,
都能依法而行,
都能從法中得到利益。
如此,
佛法才不是某一個人的佛法,
也不是某一個階層的佛法。
而是正法真正進入四眾。
《正法住世・不能只有經典還在》
讀到這裡,就能理解:
「正法住世」不能只用一個標準判斷:
經書還在不在?
經典保存當然極其重要。
如果經典失傳,
後人甚至無從知道佛陀究竟說了什麼。
所以護持經典非常重要。
但是〈清淨經〉再往前推一步。
即使經典完整保存,
如果:
沒有人讀,
沒有人懂,
沒有人修,
沒有人證,
沒有人依法為人解說,
那麼法雖然還在文字裡,
卻沒有充分活在眾生生命之中。
因此佛陀所呈現的次第是:
法要有人聞。
聞後要有人受。
受後要有人行。
行後要得到法益。
得到法益之後,
又能依法為人分別說法。
遇到異論,
還能依法辨明。
這才是活的正法。
《為什麼四眾缺一不可》
如果只有出家人懂佛法,
在家人不修,
佛法很難真正深入社會。
如果只有在家人熱心,
卻沒有僧團修學、住持與傳承,
正法也難以長久。
如果只重比丘,
忽略比丘尼;
只重優婆塞,
忽略優婆夷;
也不符合這段原典完整列舉四眾的精神。
佛陀把四眾一一說出來,
正是在告訴我們:
正法的住世,需要整個佛弟子共同體。
每一個位置,
都有自己的責任。
《不是只有弘法的人才在護法》
有些人想到「護持正法」,便認為一定要講經說法。
其實依這一段經文來看,
第一步仍然是:
自己受教。
自己修行。
自己得到法益。
所以一位佛弟子今天少說一句妄語,
是在護法。
忍住一次惡口,
是在護法。
貪心生起時能夠覺察,
是在護法。
受到侮辱時沒有立刻以瞋報瞋,
也是在護法。
因為法正在這個人的身上被實踐。
如果人人都只想:
我要教別人佛法。
卻沒有人願意先修自己的心,
正法反而容易重新落入前面所說的:
「競其知見。」
所以次第不能顛倒。
先讓法進入自己,
再因緣成熟地利益他人。
《今日修行觀照》
今日讀到佛陀一一說:
比丘、
比丘尼、
優婆塞、
優婆夷,
可以問自己:
我現在身為佛弟子,
究竟在正法住世這件事情上做了什麼?
不是問:
別人做了多少。
先問自己。
我有沒有真正讀經?
讀經之後有沒有理解?
理解之後有沒有修?
修行之後,
貪瞋癡有沒有稍微減少?
如果有人問佛法,
我所說的是依經依法,
還是自己的想法?
如果遇到與自己不同的佛法見解,
我是「如法」辨明,
還是又落入:
「迭相求短,競其知見」?
這些都是〈清淨經〉直接可以帶回今日修行的問題。
《慧照心得》
這一段經文讓我更明白:
正法住世,
不是一句宏大的口號。
它最後落在一個又一個人的身上。
佛已說法。
經典也留下來了。
但是如果沒有人真正受持,
法仍然只是文字。
所以佛陀從弟子受教開始,
一路說到:
自己得到法益,
又能為人說法,
遇到異論能「如法滅之」,
再把這個責任擴展到:
比丘、
比丘尼、
優婆塞、
優婆夷。
原來正法住世,
就在四眾每一個人的一念之中。
今日我守住一念不瞋,
法就在這一念中住世。
今日我知道自己錯了,願意放下我慢,
法也在這一念中住世。
今日讀到一句佛語,
不是拿去要求別人,
而是先回頭照自己,
法就在自己的身心中活了起來。
所以護法不只是保護一部經。
更重要的是:
讓經中的法,在人的身口意上繼續活著。
今日實修:
今天從自己最容易犯的一個地方開始。
若容易惡口,
就守一句話。
若容易瞋恚,
就觀一念瞋。
若容易貪著,
就在欲望現前時先看清楚。
不要只說:
我要護持正法。
先讓一法真正住在自己心中。
四眾人人如此,
正法才能真正久住世間。
學僧 釋慧照 禮敬諸佛 啊彌陀佛 啊彌陀佛 啊彌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