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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0945・大佛頂如來密因修證了義諸菩薩萬行首楞嚴經

《大佛頂如來密因修證了義諸菩薩萬行首楞嚴經》卷第四(5-2)〈三緣斷故與衣珠本具〉

學僧 釋慧照

《大佛頂如來密因修證了義諸菩薩萬行首楞嚴經》卷第四(5-2)〈三緣斷故與衣珠本具〉

【重點增釋】

【法義宗旨】

佛陀由演若達多狂走止息,開示不隨世間、業果、眾生三種相續的妄分別,狂性自歇,本具菩提並非由外得。衣中如意珠的譬喻,更顯明覺心雖未遺失,迷者仍須受智者指示,方能認出本有之寶。修行有對治妄執的作用,卻不是憑造作新生一個真心。

【佛語深釋】

一、不隨分別,止息三種相續

汝但不隨分別世間。業果眾生三種相續。

佛陀所說三種相續,承接前面世界、眾生與業果的生滅牽纏。修行先從不隨妄分別下手:見境知道見境,起貪知道起貪,不再沿著愛憎、爭奪與傷害繼續造作。不是命令世界瞬間消失,也不是要求身體完全失去感官作用。

二、三緣斷,狂性自歇

三緣斷故三因不生。則汝心中演若達多。狂性自歇。歇即菩提。

殺、盜、婬相關的牽纏止息,新的妄業便不再相續。狂人停止亂跑,不需要再造出一顆頭;同樣,妄執止息不是把菩提從無變有。這裡不可只憑口頭說已斷三緣便自許證悟,仍要實際檢驗身口意是否清淨。

三、勝淨明心不從外得

勝淨明心本周法界。不從人得何藉劬勞肯綮修證

勝妙清淨的明心本來周遍法界,並非善知識替學人製作,也不是靠刻鑿身心而得到的器物。佛陀遣除的是向外求取一個實有菩提的執著,並不取消實際修行;沒有持戒、定心與觀慧,妄想仍會遮蔽對本覺的領會。

四、衣珠未失,迷者猶在乞求

譬如有人於自衣中。繫如意珠不自覺知。窮露他方乞食馳走。雖實貧窮珠不曾失。

人明明衣內縫有寶珠,卻因不知而飄泊他方,辛苦乞食。貧困是他正在經歷的處境,寶珠未失則表他原本已有可資轉變的珍寶。兩者同時成立,正如眾生本具覺性,卻仍可能被無明與習氣束縛。

五、智者指珠,真寶非外來

忽有智者指示其珠。所願從心致大饒富。方悟神珠非從外得

智者並沒有送來另一顆寶珠,而是指示衣內早有的珍寶。迷者經指示而明白,才不再流浪乞求。善知識與正法的指引有其必要,但覺心不是由指引者賞賜。將「不從外得」解為不必聞法,恰好忽略了譬喻中智者指示的因緣。

【破執顯真】

佛陀破除兩種錯認:以為覺心已經失去,須從外界重新獲得;或以為既然本具覺心,便完全不必修行。真正應明白的是,止息妄緣不造出真性,而聞法與實修能幫助學人辨妄歸真。不能把本具寶珠比成一個個人常住靈魂。

【知見偏差】

一、聽見「歇即菩提」便以暫時無念為佛果。錯在用生滅中的安靜感取代究竟證德,會使人停止對治習氣。應持續持戒觀心,不追逐空白境界。

二、聽見「不從人得」便拒絕善知識指導。這忽略衣珠譬喻中智者指珠的關鍵,容易落入自以為是。應虛心請法,依法檢驗所得。

三、將斷三緣理解成只需口頭立願。沒有停止殺害、侵奪與邪淫,妄業仍繼續生長。應從現前行為止惡,並對既有傷害負責。

【返照自心】

與人相處時,分辨自己是在慈悲關懷,還是在要求對方滿足私欲。取用物品前確認是否合乎戒律與規矩;起瞋時先止住傷人的言語。接受師長或法親指正時,不為保全面子而拒絕觀察自己。

【靜坐觀修】

自然端坐,覺察念頭與身體感受。貪心起時知道,心想追求特殊明亮感時也知道,不隨念頭編造境界。安靜時不自認菩提已成,紛亂時不自判覺心已失;不強迫呼吸,保持清醒、平穩與柔和。 [回歸(覺)知道就好] [感受正遍知而不染] [感受正遍知不生不滅]

【慧照心得】

我讀到狂性自歇,反省自己有時因慣性貪瞋而不自知;應先停止傷人的行為,再檢視引起它的執著,不把懂得佛語當成斷惑。

我從衣珠譬喻領會,本具清淨心不必向外乞求,卻要珍惜有人指導的因緣。願在聞思之外真正修戒、修定、修慧。

【願行回向】

願我與一切眾生,止息妄緣,不再隨貪欲造業,敬重善知識,依正行認取本具妙覺,漸離生死繫縛。

學僧 釋慧照 頂禮十方一切諸佛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南無西方阿彌陀佛 感恩諸尊共修法親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阿弥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