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梵翻對字音般若波羅蜜多心經》第一卷(8)〈無無明亦無無明盡・無苦集滅道〉
《唐梵翻對字音般若波羅蜜多心經》第一卷(8) 〈無無明亦無無明盡・無苦集滅道〉
上一段,經文已經把般若的「無」一路展開到:
「無眼界,乃至無意識界。」
也就是從五蘊、六根、六境,一直到十八界,都不可執為自性實有。
到了這一篇,原典再往前推進。
它不再只觀察身心與認識世界的構成,而直接進入佛法中非常重要的兩套修行法義:
十二因緣與四聖諦。
T0256 現存梵漢對字文字在這一段有若干重複,但它本身的法義次序仍然清楚:由「無明」及「無明盡」一路攝至「老死、老死盡」,再進入「苦、集、滅、道」。因此本篇依這個原典脈絡展開,不把重複字串另作第二段法義。
一、「無無明」・般若不是說世間沒有無明
原典在「無意識界」之後,接著標出:
「無明。」
也就是進入我們熟悉的:
「無無明。」
這一句若只按字面讀,很容易產生疑問:
明明眾生有貪瞋癡、有顛倒、有不明白真相,怎麼會說「無無明」?
所以仍然要回到前面整部經的脈絡。
《心經》一路說「無」,都不是把現象斷滅掉。
「無無明」也不是說凡夫已經沒有無明。
而是說:
無明同樣沒有固定不變的自性。
無明依因緣而起。
有錯誤認知,
有習氣,
有執取,
有不如實知,
於是無明相續。
既然依因緣而生,就不應把無明看成一個永恆固定、永遠無法改變的實體。
二、若無明有固定自性・眾生便永遠不能覺悟
這一點非常重要。
如果無明本身具有永恆固定的自性,
那麼凡夫永遠只能是凡夫。
愚癡永遠不能破。
顛倒永遠不能轉。
佛陀也不可能從無明走向覺悟。
但佛法正是因為看見:
無明是因緣法,
所以才說它能被智慧照破。
因此「無無明」不是否定眾生的迷惑。
反而是在告訴我們:
迷惑不是永恆的命運。
今天看不明白,
不代表永遠看不明白。
今天還有執著,
不代表永遠不能放下。
只要因緣轉變,智慧生起,無明就可以被照破。
三、「亦無無明盡」・連「無明消滅」也不可抓住
原典接下來又標出「無明盡」。
也就是《心經》所說:
「亦無無明盡。」
這一句比「無無明」又深一層。
如果只說無明無自性,我們可能會立刻建立另一個執著:
「那我要把無明完全消滅。」
於是心裡又建立一個:
有一個真實的無明,被一個真實的我消滅掉。
般若連這個也不讓我們抓。
所以說:
亦無無明盡。
不是說不用斷無明。
而是說:
在般若空性中,不可執著一個自性實有的「無明」,也不可執著一個自性實有的「無明盡」。
有煩惱,要斷。
有無明,要破。
但是斷破之時,也不要再建立:
「我正在斷。」
「我已經證得。」
這才是真正深的般若。
四、從無明一路到老死・十二因緣整體被攝入
原典接著以:
「乃至」
一路攝到:
「老死」
以及:
「老死盡。」
這裡所攝的,就是十二因緣的整體法義。
十二因緣依次是:
無明、行、識、名色、六入、觸、受、愛、取、有、生、老死。
經文沒有在這裡把十二支逐一重新完整列出,而以「乃至」從無明攝到老死。
這和前面「無眼界乃至無意識界」的寫法一樣。
不是中間那些法不存在,
而是用首尾把整體包含進來。
五、十二因緣告訴我們・苦不是無因無緣而來
為什麼《心經》在十八界之後,要進入十二因緣?
因為十二因緣正是在說明:
眾生的生死苦如何依因緣相續。
無明緣行,
行緣識,
乃至生緣老死。
也就是:
苦不是突然出現的。
它有因。
有條件。
有相續。
我們平常遇到痛苦時,很容易只看到最後一段。
例如:
「我現在很生氣。」
卻沒有回頭看:
前面是否有接觸?
是否有感受?
感受之後是否生愛憎?
愛憎之後是否抓取?
抓取之後又如何不斷強化?
十二因緣就是讓我們看見:
一個苦果的形成,前面有一整串因緣。
六、從「無明」開始看・不是只怪最後的境界
例如別人說了一句話。
最初只是接觸。
耳根接觸聲境。
之後有受。
可能是不舒服的受。
接著心開始:
「我不喜歡。」
然後進一步:
「他不可以這樣對我。」
再抓:
「我一定要證明自己。」
最後瞋恨、衝突、苦受全面展開。
如果只看最後,
我們會說:
「都是那個人害我生氣。」
但十二因緣的觀照讓我們回頭:
從哪一個地方開始,我的無明、愛、取參與進來了?
這樣修行才有入口。
七、「無老死」・不是說世間沒有衰老死亡
原典一路到:
「無老死。」
這也不能解成:
修般若以後肉身永遠不老不死。
色身既是因緣所生,就仍然有生住異滅。
所以「無老死」仍然是在般若空性中說:
老死也無固定自性可得。
老,是因緣變化。
死,也是因緣離散。
我們真正怕的,往往不只是身體變化。
而是心中牢牢抓住:
「這個我不能失去。」
「這個身體必須永遠存在。」
「我所有的一切不能改變。」
正因為執著一個固定的「我」,老與死才成為巨大的恐怖來源。
般若不是叫我們否認死亡。
而是從根本上照見:
被我們執取為固定實體的「我」,本來就在五蘊因緣中不可得。
八、「亦無老死盡」・解脫也不可成為新的所執
經文不只說老死無自性。
還說:
「亦無老死盡。」
也就是連「老死的盡」也不可執實。
這又一次顯示《心經》的般若有多徹底。
凡夫抓世間。
修行人有時會改抓「出世間」。
以前執著享受,
後來執著「我要證得」。
以前執著有,
後來又執著無。
以前執著生死,
後來可能執著涅槃。
般若所做的,是連這些更細的執取也一一照破。
因此不是說:
不要解脫。
而是:
求解脫而不執著有一個可供我占有的解脫境界。
九、十二因緣仍然要修・但不可把十二因緣執成實體
這裡一定要保持中道。
「無無明」不能被解釋成:
無明不用斷。
「無老死」也不能被解釋成:
生死不存在。
在世俗修行次第上,
十二因緣清楚說明了生死流轉與還滅。
順觀十二因緣,可以看見苦如何生起。
逆觀十二因緣,可以看見苦如何止息。
所以佛法仍然教我們:
無明滅則行滅,
行滅則識滅,
乃至生滅則老死滅。
但般若同時提醒:
在修這一切時,不要再把因緣法執成自性法。
十、經文接著進入「無苦集滅道」
十二因緣之後,原典緊接著標出:
「無苦、集、滅、道。」
也就是四聖諦:
苦諦、集諦、滅諦、道諦。
這四諦是佛陀教法非常核心的結構。
苦,要知。
集,要斷。
滅,要證。
道,要修。
既然如此,《心經》為什麼又說:
「無苦集滅道」?
答案仍然不能離開前面的「空」。
不是否定四聖諦。
而是:
四聖諦亦無自性。
十一、「無苦」不是叫我們否認苦
佛法第一諦就是苦諦。
生、老、病、死,
愛別離,
怨憎會,
求不得,
乃至五取蘊苦。
所以《心經》說「無苦」,絕不可能是在說:
「其實你根本沒有痛苦。」
這樣不但不是智慧,反而會變成逃避。
般若真正照見的是:
苦依因緣而生,沒有固定自性。
正因為苦無自性,
所以苦可以止息。
如果苦具有永恆不變的自性,
那麼佛法也無法使人離苦。
十二、「無集」・煩惱的因也不是不可轉變
「集」,就是苦的生起原因。
以根本來說,是愛、取等煩惱業力的積集。
經文說:
「無集。」
同樣不是說:
「苦沒有原因。」
而是說:
集也依因緣而立。
貪瞋癡不是一個永恆不變的東西。
今天貪重,
可以透過布施、知足、觀照而減輕。
今天瞋重,
可以透過慈悲、忍辱、正念而轉。
今天愚癡,
可以透過聞思修而漸開智慧。
所以集無自性,
也正說明:
苦因可以斷。
十三、「無滅」・不要把涅槃抓成自己的所有物
第三是:
「無滅。」
「滅」指苦集止息。
在修行次第上,滅諦當然是真實應證。
但般若說「無滅」,是在破:
「有一個真實固定的滅境,可以被一個真實固定的我得到。」
若我們修行只是從:
「我要得到世間東西」
轉成:
「我要得到涅槃這個東西」,
那個「我要得」的根本執著可能仍然沒有鬆開。
所以般若連滅諦也不執。
十四、「無道」・連修行方法也不可執著
最後是:
「無道。」
這一句更不能誤讀。
不是說:
不用戒,
不用定,
不用慧,
不用八正道,
不用修行。
而是:
道也是因緣施設。
病在時,需要藥。
迷路時,需要道路。
但走到目的地以後,不需要再把道路背在身上。
佛法是渡河的筏。
要依它渡河,
卻不能最後又執著法筏成為新的束縛。
所以般若的「無道」,不是廢修。
而是:
修而無著。
十五、從十二因緣到四聖諦・般若不是推翻佛法,而是使我們不著佛法
看到這裡,可以明白一件非常重要的事。
《心經》不是在推翻十二因緣。
也不是在推翻四聖諦。
恰恰相反。
是把這些佛法放在般若中照見:
法可依,法不可執。
苦,要知道。
苦因,要斷。
滅,要證。
道,要修。
但整個過程中,不建立一個堅固的:
「我在修。」
「我在斷。」
「我已證。」
「這是我的所得。」
若能如此,
修行就不會把原本的世間我執,換成一個更細的佛法我執。
修行觀照
今天遇到一個煩惱時,可以不急著只問:
「怎麼把它消滅?」
先觀察因緣。
它從哪裡開始?
是不是先有接觸?
接著有受?
受之後生了愛憎?
然後開始抓取?
這就是把十二因緣帶進生活。
再問:
現在的苦是什麼?
這是知苦。
什麼正在使這個苦繼續?
這是觀集。
如果不再抓取,苦能不能止息一點?
這是向滅。
我現在應該用什麼正確的方法行?
這是修道。
如此,
十二因緣與四聖諦仍然清清楚楚。
但是心裡不要再多建立一個:
「我一定要成為一個很有修行的人。」
連這個也照。
慧照心得
《心經》一路說到:
無無明,亦無無明盡; 乃至無老死,亦無老死盡; 無苦集滅道。
如果沒有前面的「五蘊空」「諸法空相」作基礎,很容易把這些句子讀成:
佛法什麼都否定。
其實恰恰相反。
因為無明無自性,
所以智慧能破無明。
因為老死無自性,
所以生死並不是一個永恆不可超越的實體。
因為苦無自性,
所以苦能滅。
因為集無自性,
所以煩惱能斷。
因為道無自性,
所以修行時不必再抓一個「我在修」來增加新的束縛。
這就是般若最深的地方。
凡夫執著世間法。
開始修行之後,我們又很容易執著佛法。
執著自己念了多少經,
做了多少功課,
修了多少年,
懂了多少法義,
甚至開始比較:
我比別人精進,
我比別人懂。
這時本來要破我執的佛法,反而又可能被我執拿來使用。
所以《心經》連「無明盡」、連「苦集滅道」都不讓我們抓。
不是不要法。
而是:
依教奉行而不著於法。
該斷的煩惱,照斷。
該修的善法,照修。
該持的戒,照持。
該觀的心,照觀。
但是做完之後,不在心裡再立一座碑:
「這是我的功德。」
如此才能慢慢明白:
般若不是什麼都不要, 而是一切依法而行,一切不住於執。
學僧 釋慧照 頂禮十方一切諸佛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南無西方阿彌陀佛 感恩諸共修法親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