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鴦掘摩經》卷第一(3)〈至誠救產母子安隱・受報忍辱自頌由惡轉善得羅漢〉
《鴦掘摩經》卷第一(3)〈至誠救產母子安隱・受報忍辱自頌由惡轉善得羅漢〉
指鬘出家修道之後,著五納衣入舍衛城分衛,遇見臨產受苦的婦人向他求救。他不憑自己處置,而是返回佛所請教。佛教他以至誠之語祝願婦人安產;指鬘想到自己曾殺害多人,擔心如此說會成妄語,佛則指出出家受法後的生命已與舊時不同。指鬘依教而行,母子果然安隱。其後他再次入城分衛,卻遭眾童以瓦石、箭、刀杖傷害,頭破身傷、衣服破裂。回到佛前時,他以長偈親自回顧過去兇暴殺害、如今歸佛受戒、修定得證的轉變,明說自己已成羅漢,使這段由重惡轉向清淨的因緣得到完整收束。
爾時賢者指鬘。處於閑居服五納衣。明旦持缽入舍衛城普行分衛。見有諸家懷妊女人。月滿產難心歸怙之。問指鬘曰。欲何至趣唯蒙救濟。指鬘得供出城食畢。澡竟去器獨坐加敬。詣佛稽首白世尊曰。我朝晨旦著衣持缽入城分衛。見有女人臨月欲產。產難恐懼求見救護。
指鬘出家修行後,安住閑居,身穿五納衣。到了清晨,他持缽進入舍衛城,依次托缽乞食。途中看見一位懷孕已足月的女人臨產艱難,心中恐懼,便向指鬘求助,希望得到救護。
指鬘接受供養後出城用食,用食完畢,清洗收拾器具,獨自安坐。面對婦人的求救,他沒有自行作主,而是恭敬前往佛所,頂禮之後,把清晨入城分衛時所見產婦臨盆受苦、恐懼求救的情形如實稟告。
見有諸家懷妊女人。月滿產難心歸怙之。
婦人臨產受難,正處在恐懼與無力之中,因而把希望寄託在指鬘身上。指鬘此時所面對的,不再是要傷害的人,而是一條正受苦、需要救護的生命。
詣佛稽首白世尊曰。
指鬘遇到自己不能確定如何處理的事情,選擇回到佛前請教。他不憑過去勇力,也不憑一時想法,而是依正法尋求可行之道。
佛告指鬘。汝便速往謂女人曰。如指鬘言至誠不虛。從生已來未嘗殺生。審如是者。姊當尋生安隱無患。指鬘白佛。我作眾罪不可稱計。發九十九人一不滿百。而發此言豈非兩舌乎。世尊告曰。前生異世今生不同。是則至誠不為妄語。如斯用時救彼女厄。
佛教指鬘立刻回到產婦所在之處,對她說一段至誠之語:若指鬘所言真實不虛,從此生命以來未曾殺生,願這位婦人隨即安穩生產,不受患難。
指鬘聽後立刻生疑。他沒有掩飾自己的過去,而是向佛直說:自己曾造下不可計數的罪,已殺九十九人,只差一人便滿百數;若自己說「從生已來未嘗殺生」,豈不是說了不實之語?
佛因此解釋,過去所造之生與現今受法後的生命不同。依此新生之義而說,便是至誠之語,不構成妄語;此時應當用這份真實之語救護產婦的危難。
我作眾罪不可稱計。發九十九人一不滿百。
指鬘沒有因為已經出家修道,就抹去自己曾殺人的事實。他知道自己確實造過重大殺業,因此對佛所教之語是否真實十分慎重。
而發此言豈非兩舌乎。
指鬘擔心自己說出與過去行為不相符的話會成口業,所以主動向佛請問。即使是為了救人,他仍不願以不實言語達成目的。
前生異世今生不同。是則至誠不為妄語。
佛明確指出,指鬘出家受法之後已進入與舊時不同的生命狀態。此語依當下已徹底停止殺害、重新受戒修道的事實而立,因此屬於至誠,不是虛妄。
如斯用時救彼女厄。
佛要指鬘把已轉變的生命用在救護眾生上。過去他的力量使人恐懼,如今同一個人開始成為他人解除危難的因緣。
即奉聖旨往到女所。如佛言曰。如我至誠所言不虛。從生以來未曾殺生。審如是者。當令大姊安隱在產。所言未竟女尋娩軀兒亦獲安
指鬘依佛所教,立即回到婦人所在之處,照著佛的指示說出至誠之語:自己所說真實不虛,從此生命以來未曾殺生;若此言確實,願這位婦人安穩生產。
話還沒有全部說完,婦人便順利生產,孩子也同樣平安。婦人與嬰兒都從原先的產難危急中得到安穩。
如我至誠所言不虛。從生以來未曾殺生。
這份至誠建立在指鬘真實止殺之後。他沒有用過去的惡來否定現在的善,也沒有用現在的善掩蓋過去的惡,而是依已轉變的生命說真實語。
所言未竟女尋娩軀兒亦獲安
至誠語尚未說完,母親便順利生產,孩子也平安。指鬘原本曾使無數家庭因殺害而悲痛,如今卻親自成為母子得安的因緣。
爾時指鬘入舍衛城。群小童黻見之分衛。或瓦石擲或以箭射。或刀斫刺或杖捶擊。賢者指鬘。破頭傷體衣服破裂還詣佛所稽首足下起於佛前頌曰
其後指鬘再次進入舍衛城分衛。城中的孩童看見他,便有人向他投擲瓦石,有人以箭射,有人用刀砍刺,也有人持杖毆打。
指鬘頭被打破,身體受傷,所穿衣服也被擊裂。他沒有重新拿起武器報復,也沒有以過去的勇力還擊,而是帶著傷回到佛所,頂禮佛足,起身後在佛前說偈。
或瓦石擲或以箭射。或刀斫刺或杖捶擊。
指鬘曾經造成的恐懼與怨恨,不會因他出家後立即從眾人心中消失。他雖已改過,仍在世間承受與舊行相連的苦果。
破頭傷體衣服破裂還詣佛所稽首足下
受傷後的指鬘選擇回到佛前,而不是回到昔日的暴力。他頭破身傷,仍保持禮敬,顯示修行已經改變他的回應方式。
我前本為賊 指鬘名普聞 大淵以枯竭 則歸命正覺 斯以成忍辱 逮佛開化眾 聽經常以時 是故無躓礙 今已歸命佛 受真諦法戒 逮得三通達 則順諸佛教 昔暴懷兇毒 多傷眾類命 雖古多所危 吾今名無害 身口所犯過 志懷殺害心 其不危他餘 未曾遭諸厄 又復無過去 持其法寂然 應受凶暴名 自調成仁賢 以才一調定 如鉤調諸象 如來成就我 無劍亦無杖
指鬘先回顧自己過去確實是人人聞名的兇賊;如今原本深重如大淵般的惡行已經止息,他歸命正覺,並在佛的教化下修忍辱、聽聞正法,不再因舊習而障礙修道。
他說自己如今已歸依佛,受持真實法戒,得到三種通達,依順諸佛教法而行。昔日內懷兇毒,傷害眾多生命,如今卻以「無害」為名,顯示生命方向已由害轉成不害。
他也承認自己過去身口有犯,內心曾懷殺意。如今持法寂然,不再傷害他人。過去的確應受兇暴之名,現在則經由自我調伏轉成仁賢。如同調象需要鉤具,如來則以佛法成就、調伏了他,使他如今不再持劍,也不再持杖傷人。
我前本為賊 指鬘名普聞
指鬘自己承認曾是兇賊,沒有以修行成就重新美化舊史。修證越深,反而越能如實看待過去。
昔暴懷兇毒 多傷眾類命 雖古多所危 吾今名無害
過去懷毒、傷害眾生,如今則轉成「無害」。這個改變不是名詞替換,而是實際不再以身口意危害他人。
應受凶暴名 自調成仁賢
指鬘承認自己曾配得上兇暴之名,也清楚說出如今已經調伏,成為仁賢之人。兩種判定都依各自時期實際行為成立,沒有互相遮蔽。
如來成就我 無劍亦無杖
昔日指鬘以劍傷人,如今經如來教化後,劍與杖都已捨離。不再依暴力解決問題,就是佛法在他身上最直接可見的改變。
其前為放逸 然後能自制 彼明炤於世 由日出於雲 假使犯眾惡 不斷眾善德 彼明炤於世 由雲消日出 若新學比丘 勤修於佛教 其明炤於世 如月盛滿時 其有犯眾罪 當歸於惡道 不復難諸患 服食無所著 亦不求於生 未曾會德死 唯須待時日 心常志於定 如是鴦掘摩 已得成羅漢 在佛世尊前 口自頌斯偈 佛說如是。賢者指鬘及諸比丘眾。聞經歡喜奉行
指鬘繼續說,自己原先放逸,後來終於能夠自我節制;這種由放逸轉為自制的生命,就像太陽從雲中出現,重新照明世間。
他又說,即使曾犯許多惡,只要善德沒有斷絕,仍可能像雲散日出一般重新顯明。新學比丘若精勤修習佛教,也能如滿月一般逐漸明盛。
偈中同時沒有淡化惡業因果:造下眾罪本應趣向惡道。指鬘如今不再畏懼諸患,對飲食不生貪著,也不再追求有生;對生命終結不作染著,只等待因緣到來,心常專志於定。
經文明確說,鴦掘摩此時已經成就阿羅漢。這個果位由原句直接判定,不再另外推演。指鬘在佛前親口說完此偈,佛的說法至此圓滿;指鬘與諸比丘聽聞後歡喜奉行。
其前為放逸 然後能自制 彼明炤於世 由日出於雲
字面上,太陽原被雲遮,雲散後重新照耀;法義上,指鬘過去被放逸與惡行覆蔽,後來能自制,原有善與智慧重新顯現。當下觀照,不必因曾經失足就斷定永遠不能改;真正要看的是現在是否已經停止放逸。
假使犯眾惡 不斷眾善德 彼明炤於世 由雲消日出
曾經犯惡並不等於一切善根全滅。若善德仍能續起,又真正離惡修善,生命仍有從黑暗轉向光明的可能。
若新學比丘 勤修於佛教 其明炤於世 如月盛滿時
新學之人若持續精勤修習佛法,德行與智慧便能逐漸圓滿,如月由缺而滿。修行的成熟需要時間,也需要持續不退。
其有犯眾罪 當歸於惡道
指鬘沒有因自己後來證果,就否認罪業有苦果。造惡有造惡的因果,修行有修行的轉變,兩者都要如實看見。
服食無所著 亦不求於生 未曾會德死 唯須待時日 心常志於定
指鬘對飲食已不再執取,也不追求繼續受生;對死亡不以貪著相迎,只隨因緣等待時至,內心長久安住於定。這些語句顯出他已與過去追逐、殺害、躁動的生命完全不同。
如是鴦掘摩 已得成羅漢
經文明白說出指鬘已經成就阿羅漢。從殺害多人、幾欲害母,到棄劍出家、持戒修定、忍受傷害不報復,最後證得阿羅漢,修行結果至此完全確定。
佛說如是。賢者指鬘及諸比丘眾。聞經歡喜奉行
指鬘在佛前說完自己的轉變與修證,佛的說法也在此圓滿。指鬘與諸比丘眾聽聞後歡喜奉行,使全經由迷誤造惡、佛陀救度、出家修證,一直收束到親自證明正法確能轉變生命。
《今日修行觀照》
指鬘救產婦這件事,很適合觀察「過去的我」與「現在的我」之間應如何面對。若一個人曾犯過重錯,很容易走向兩個極端:一種是否認過去,一種是認定自己永遠沒有資格再做好事。指鬘兩邊都沒有走。
他聽到佛要他說「從生已來未嘗殺生」,第一個反應就是誠實承認自己曾殺九十九人。他不替自己遮掩,也不肯說假話。但佛同時教他:真實止惡、受戒修道之後,生命已經不同;現在可以用這個清淨的新生去救人。
懺悔不是永遠把自己綁在舊罪裡,而是對過去不說假話,對現在不再重犯。
如果曾經傷人,可以承認、補救、停止;但不能因為「我以前很糟」就放棄今天行善。能幫助的人仍然去幫助,能守住的戒仍然守住,能少造的一個惡今天就少造。
遭遇惡果時,真正能看見修行深淺的,是會不會又用舊方法回應。
指鬘被瓦石、箭、刀杖傷害,若依舊性,他完全有能力報復。但他沒有重新變回持劍之人。這正是「今名無害」最實際的證明。
生活中雖不一定遇到如此劇烈的傷害,卻常會遇到一句刺耳的話、一個不公平的對待、一段舊怨。此時最值得問的,不是「我有沒有生氣」,而是「我會不會再用過去那個傷人的方式回去」。
《慧照心得》
指鬘的故事若只看到「壞人後來變好」,仍然太淺。真正令人震動的是,他每一步轉變都必須面對真實因果。
他救產婦時,先承認自己殺過人;遭眾童傷害時,沒有因已證道就免去舊業帶來的苦;說偈時,也親口承認自己從前就是兇賊、曾經傷害眾多生命。佛法沒有替他洗白過去,卻也沒有把他永遠判死在過去。
如實面對罪業,與相信自己仍能修行成就,兩者並不衝突。
若只講罪,容易走向絕望;若只講慈悲而不講因果,又容易變成護短。指鬘的轉變把兩邊都守住:曾造重惡,所以承認;如今無害,所以不再以舊名束縛自己;遭受苦果,所以忍受;證得羅漢,所以也不虛假貶低修行成果。
最後那句「假使犯眾惡,不斷眾善德,彼明炤於世,由雲消日出」特別值得放在心上。犯錯不是值得輕忽的事,但犯錯之後若還願意護住善根、重新修行,就不要自己把善路斷掉。
學僧 釋慧照 頂禮十方一切諸佛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南無西方阿彌陀佛 感恩諸尊共修法親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