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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0099・雜阿含經

《雜阿含經》第三十九卷(14)〈四聖諦無畏師子吼・五受陰非我・六觸入處超越魔境〉——(一一○一~一一○三)

學僧 釋慧照

第三十九卷走到最後三經,法義忽然收得非常完整。

前面一連串魔事,有欲繩、有愛網、有恐怖、有財利、有五欲、有苦行、有得失,也有弘法時魔來作留難。到了最後,佛陀不再只從某一個境界回答,而是把修行的根本重新指出來:

一一○一,是四聖諦。

聲聞之所以敢作師子吼,說「已知、已知」,不是因為自稱高明,而是已知:

苦聖諦。

苦集聖諦。

苦滅聖諦。

苦滅道跡聖諦。

一一○二,是五受陰。

色、受、想、行、識:

「非我及我所。」

若真實知道,就能:

「於彼無所著。」

乃至:

「不住魔境界。」

一一○三,再進到六觸入處。

色、聲、香、味、觸及第六諸法,若成為「愛念適可意」,便能使凡夫受最惡貪所繫著;若能超越:

「是佛聖弟子,度於魔境界。」

所以這三經很適合作為第三十九卷的收束。

從四聖諦知道苦與出苦之道。

從五受陰看破「我、我所」。

再於六境現前時,不被愛念可意之境所縛。

如此,魔便真正失去立足之處。

第三十九卷最後三經,把「降魔」收回到正法本身:知四聖諦,所以於法無畏;知五受陰非我、非我所,所以無所著;於六境不被愛念適意所繫,所以能度魔境界。真正超越魔,不靠與魔鬥,而靠如實知、如實見、如實解脫。

(一一○一)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波羅奈國仙人住處鹿野苑中

佛陀住在波羅奈國仙人住處鹿野苑。

這正是法輪初轉之地所熟悉的場景。

佛陀在這裡告訴諸比丘:

如來的聲聞弟子可以作「師子吼」。

但這個師子吼,不是聲音大,也不是在人群中自稱無敵。

真正所吼的是:

「已知。已知。」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如來聲聞作師子吼。說言。已知。已知。不知如來聲聞於何等法已知.已知故作師子吼。謂苦聖諦.苦集聖諦.苦滅聖諦.苦滅道跡聖諦

佛先說:

「如來聲聞作師子吼。」

接著直接說出內容:

「已知。已知。」

那麼到底知道什麼?

不是知道很多世間知識。

不是知道別人的心。

也不是知道如何勝過別人。

而是知道:

「苦聖諦。」

「苦集聖諦。」

「苦滅聖諦。」

「苦滅道跡聖諦。」

四聖諦。

這就是師子吼的根本。

因為苦已知。

苦集已知。

苦滅已知。

通往苦滅之道已知。

所以面對生死,不再只是猜。

佛法中的無畏,不是靠意志壯大自己,而是對苦、苦集、苦滅、苦滅道跡有真實知見。知道問題,也知道出路,才有真正的師子吼。

時。天魔波旬作是念。沙門瞿曇住波羅奈國仙人住處鹿野苑中。為諸聲聞說法。乃至已知四聖諦。我今當往。為作留難。化作年少。住於佛前。而說偈言 何於大眾中 無畏師子吼 謂呼無有敵 望調伏一切

魔問:

你為什麼在大眾之中「無畏師子吼」?

是不是認為「無有敵」?

是不是想「調伏一切」?

魔故意把「師子吼」解成世間競爭,好像佛與弟子是在說:我比別人強、沒有任何敵手、我要把所有人壓服。

但佛陀所說的師子吼,根本不建立在這種對抗之上。佛知道魔的用意,立即答偈。

爾時。世尊作是念。惡魔波旬欲作嬈亂。即說偈言 如來於一切 甚深正法律 方便師子吼 於法無所畏 若有智慧者 何故自憂怖

佛說:

「如來於一切,甚深正法律。」

師子吼的根本,是甚深正法、律。

接著:

「方便師子吼。」

是依法而說,不是為了逞勝。

所以:

「於法無所畏。」

這一句才是核心。

無畏的地方在法,不是在人前逞強,不是沒有任何人反對,而是對所知所證的正法,不再疑惑退縮。

最後佛反問:

「若有智慧者,何故自憂怖。」

若已有智慧,為何還要自己憂怖?

師子吼不是「我要勝過一切人」,而是「於法無所畏」。真正的無畏不是建立在敵人消失,而是建立在正見明了。

時。魔波旬作是念。沙門瞿曇已知我心。內懷憂慼。即沒不現

一一○一到此結束。

第一經以四聖諦說明為何能無畏。下一經,一一○二,佛陀把法義推入我們最容易執取的地方:五受陰。

(一一○二)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王舍城多眾踐蹈曠野中。與五百比丘眾俱。而為說法。以五百缽置於中庭

佛陀住在王舍城多眾踐蹈曠野中,與五百比丘在一起。五百缽放在中庭,佛正在說法。

這次所說的,是五受陰生滅之法。

爾時。世尊為五百比丘說五受陰生滅之法

經文沒有在此另行鋪展五受陰的全部解說,只明確說佛在為五百比丘說「五受陰生滅之法」。

這個「生滅」非常重要。我們之所以容易把色、受、想、行、識抓成「我」,就是因為忘了它們正在生、正在滅。身體變,感受變,想法變,行也變,識也不是固定不動。若於生滅法上執作一個固定的「我」,苦就跟著來。

魔這次的干擾方式很特別。他沒有說偈,而是變作一頭大牛。

時。魔波旬作是念。沙門瞿曇住王舍城多眾踐蹈曠野中。與五百比丘俱。乃至說五受陰是生滅法。我今當往。為作留難。化作大牛。往詣佛所。入彼五百缽間。諸比丘即驅。莫令壞缽

魔知道佛正在說五受陰是生滅法,於是「化作大牛」,直接闖進五百個缽中間。

比丘們看到,立刻去趕:「莫令壞缽。」這很自然。缽是出家生活的重要資具,一頭大牛闖進去,當然怕它踩壞。

可是佛陀立刻指出:這不是牛,這是魔。然後佛沒有把重點停在怎麼保護缽,而是直接把五受陰法說出來。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此非是牛。是魔波旬欲作嬈亂。即說偈言 色受想行識 非我及我所 若知真實義 於彼無所著 心無所著法 超出色結縛 了達一切處 不住魔境界

第一句:「色受想行識。」

五陰全列出來。

接著直接:「非我及我所。」

不是我,也不是我所有。

對色身,不作「這就是我」;對感受,不作「這就是我」;對想、行、識,也同樣如此。

如果真的知道:「若知真實義。」

結果就是:「於彼無所著。」

不再緊抓。

五陰之所以成為繫縛,不在於色受想行識本身存在,而在於把它們執取為「我」與「我所」。真實知見一生,著便開始鬆開。

佛接著說:「心無所著法。」心不再著,就能「超出色結縛」。

最後兩句尤其重要:

「了達一切處。」

「不住魔境界。」

這就是五受陰法與整個第三十九卷「魔事」最直接的連結。

魔真正能立足的地方,就是著。若執色為我,執受為我,執想、行、識為我,那裡就有可綁的地方。

前面一再說繩、網、縛,現在終於明白:只要「我、我所」還牢牢黏在五陰上,魔境就有立足處。反之,「於彼無所著」,便「不住魔境界」。

第三十九卷一路說「繩索」「愛網」「大縛」,到一一○二終於從五受陰指出最深的著處:若把色受想行識執取為我、我所,就有繫縛;若知其真實義而無所著,便不住魔境界。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一一○二到此結束。

第一經說四聖諦,第二經說五受陰,最後的一一○三,再轉到六觸入處,也就是我們每天與世界接觸的地方。

(一一○三)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王舍城多眾踐蹈曠野中。與六百比丘眾俱。為諸比丘說六觸入處集.六觸集.六觸滅

同樣是在王舍城多眾踐蹈曠野。這一次與佛同住的,是六百比丘。

佛正在說:「六觸入處集。」「六觸集。」「六觸滅。」

原典在這裡就這樣簡潔說明,我們依經文次第,不額外擴展成另一套長篇論義。

時。魔波旬作是念。今沙門瞿曇住王舍城多眾踐蹈曠野。為六百比丘說六觸入處是集法.是滅法。我今當往。為作留難。化作壯士。大身勇盛。力能動地。來詣佛所

魔這次又使用前面善覺經中熟悉的方式:「化作壯士。大身勇盛。力能動地。」也就是用極大的形勢製造恐怖。

六百比丘遠遠看見,也真的起了恐怖。

彼諸比丘遙見壯士。身大勇盛。見生怖畏。身毛皆豎。共相謂言。彼為何等。形狀可畏

「見生怖畏。」「身毛皆豎。」

比丘們互相問:「彼為何等。」這到底是什麼?「形狀可畏。」外形實在令人害怕。

這與上一經大牛闖缽不同。上一經是引人忙亂,這一經是直接以可怖形相壓迫身心。

佛陀立即告訴他們: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此是惡魔。欲作嬈亂

先辨識。看清:這是魔的嬈亂。

接著佛便說偈。而這最後一首偈,把整卷一路所談的欲、繫縛、魔境全部收攝。

爾時。世尊即說偈言 色聲香味觸 及第六諸法 愛念適可意 世間唯有此 此是最惡貪 能繫著凡夫 超越斯等者 是佛聖弟子 度於魔境界 如日無雲翳

第一句:「色聲香味觸。」接著:「及第六諸法。」就是境界現前。

佛沒有說這些境界本身就是罪過。真正關鍵在下一句:「愛念適可意。」

對境生愛念,覺得可意,心開始黏住。

經文接著說:「世間唯有此。」然後:「此是最惡貪。」

這種貪著能做什麼?「能繫著凡夫。」

又出現了:繫。

第三十九卷開始時,魔想以繩索縛佛;中間有愛網、有魔境、有人天繩索。現在到最後一經,佛明白指出:可意境界所起的貪,能繫著凡夫。

所以那條繩,不必在外面找。只要色聲香味觸法一現,愛念適意,貪著生起,心就已經被繫住。

六境本身不是魔的繩;真正形成繫縛的,是心對境生愛念、適可意而起最惡貪。境界只是現前,貪著才使凡夫被縛。

佛接著說:「超越斯等者。」能超越這些繫著的人,「是佛聖弟子。」這才是佛的聖弟子。

最後:「度於魔境界。」真正越過魔境。而且:「如日無雲翳。」像太陽沒有雲遮蔽。

不是與魔苦苦拉扯,不是永遠在黑暗裡防守,而是雲散了,日自然明。當貪著的遮蔽離開,智慧本來的明照便顯出來。

「如日無雲翳」把第三十九卷最後收得極為清明:超越魔境,不是把世間六境全部消滅,而是不再被愛念與貪著遮蔽;雲翳既離,正見自然明朗。

時。魔波旬作是念。沙門瞿曇已知我心。內懷憂慼。即沒不現

到這裡,《雜阿含經》第三十九卷完整收束。

回頭看最後三經,次第十分清楚。

一一○一是四聖諦:知道苦、苦集、苦滅、苦滅道跡,因此「於法無所畏」。

一一○二是五受陰:知道色、受、想、行、識「非我及我所」,因此「於彼無所著」,最後「不住魔境界」。

一一○三是六觸入處:面對色、聲、香、味、觸、法,不再由「愛念適可意」生貪而被繫,因此「度於魔境界」。

所以第三十九卷最後給出的,不是一種神祕的降魔法,而是佛法最根本的修行:知苦、知集、知滅、知道;五陰非我;六境不著。這就是離魔。

《今日修行觀照》

今天可以先從四聖諦問自己:我現在這個苦,真的看清楚了嗎?很多時候我們只想趕快不要苦,卻沒有真正看苦是什麼、它從哪裡起、什麼讓它繼續、什麼才是真正止息之道。佛陀說「已知、已知」而作師子吼,所以修行先不是逞強,先是知。

再觀五受陰。當身體變化時,我是不是立刻覺得「我完了」?當感受不好時,是不是變成「我就是很痛苦的人」?當一個念頭升起,是不是直接把它認作「這就是我」?可以練習記住:「非我及我所。」不是否定經驗,而是不必把每一個正在生滅的色受想行識,都抓成一個固定的自己。

最後觀六境。今天看到什麼、聽到什麼、接觸什麼時,哪一個最容易讓我「愛念適可意」?喜歡沒有錯,但要看喜歡有沒有進一步變成「非要不可」。一旦「非要不可」,繩就開始收緊。所以可以在欲剛生起時看見,不必等它已經把身口意全部拉走才處理。

《慧照心得》

我覺得第三十九卷最後用這三經收尾,很莊嚴。

這一卷前面看起來一直在講魔。魔拿大石、變大龍、拿繩、用欲、用恐怖、用財利、用空缽、用王位、用五欲,甚至讓三個女兒變百種色相。

如果只看到故事,很容易覺得這一卷是在說怎麼對付魔。可是到最後三經,我覺得佛陀把答案全部拉回來了。

不是研究魔有多少招,是:我的法有沒有明?

一一○一先說四聖諦:「已知。已知。」我覺得這就是最穩的地方。苦已知,集已知,滅已知,道已知,那就不需要跟魔辯到最後。因為方向已經清楚。所以佛說:「於法無所畏。」我很喜歡這句。不是我這個人多厲害,是法清楚。

第二經又說:「色受想行識,非我及我所。」我覺得這一下就更深了。前面所有的魔為什麼能拉人?因為有一個我、我的。我的身、我的感受、我的名、我的財、我的位置、我的欲、我的安全。只要這個「我的」抓得很緊,外面一碰,就動。

所以佛說:「於彼無所著。」然後:「不住魔境界。」我覺得這句真的把前面的繩、網、縛全部解開了。

第三經最後再說六境。色、聲、香、味、觸、法,這些就是我們每天活著一定會遇到的。佛不是叫我們把世界關掉,是提醒:「愛念適可意」之後,會不會進一步成為「最惡貪」,會不會讓我被繫住。

所以最後不是世界沒有了,而是「如日無雲翳」。我覺得這個比喻非常好。太陽一直在,只是被雲遮住。正念、智慧、法,也不是從外面硬塞進來;遮蔽少了,就越來越明。

回頭看我們做《雜阿含經》,我覺得也一樣。真正重要的不是文章寫得多漂亮,而是經文有沒有把我們帶回苦、集、滅、道,帶回非我、帶回不著。如果文章寫了一大篇,最後只剩我的感想,反而把佛經遮住,那就是本末倒置。

所以第三十九卷收在這裡,我覺得很適合提醒自己:原典要在前,法義要清楚,自己的話只是幫助讀者看見佛所說的路。

如果讓我用一句話收第三十九卷,我會寫:

知四聖諦而於法無畏,見五受陰非我而心無所著,於六境不被愛欲繫縛;如此,魔境自然度越,如日出雲翳。

第三十九卷最後以一一○一至一一○三三經完整收攝魔事法義:一一○一中,如來聲聞因已知苦聖諦、苦集聖諦、苦滅聖諦、苦滅道跡聖諦而作師子吼,佛明說這是於甚深正法律中「於法無所畏」,並非世間爭勝。一一○二中,佛為五百比丘說五受陰生滅之法,魔化大牛入五百缽間擾亂;佛遂開示「色受想行識,非我及我所」,若知真實義便於彼無所著,乃至「不住魔境界」。一一○三中,佛為六百比丘說六觸入處集、六觸集、六觸滅,魔又化作大身勇盛壯士令眾怖畏;佛最後以「色聲香味觸,及第六諸法」指出,愛念適可意而起的最惡貪能繫著凡夫,能超越者才是佛聖弟子,得度魔境界,如日無雲翳。全卷至此把降魔收歸根本正法:知四聖諦、見五陰非我、於六境無著,魔便無處可住。

學僧 釋慧照 頂禮十方一切諸佛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南無西方阿彌陀佛 感恩諸尊共修法親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