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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0056・樂想經

《樂想經》第一卷(1)〈於地淨諸處計我則未知・不樂不計為我乃至佛自證已知〉

學僧 釋慧照

聞如是。一時婆伽婆。在舍衛城祇樹給孤獨園。

「聞如是」說明以下所傳,是依所聞而說。

一時婆伽婆。在舍衛城祇樹給孤獨園。

當時世尊住在舍衛城祇樹給孤獨園。

彼時世尊告諸比丘。

彼時世尊告諸比丘。

世尊向諸比丘宣說接下來的法義。

所說的重點,是眾生如何在所見、所知、所受之法上生想、生樂,又進一步計著為我;以及離開這種樂著與我計之後,知見如何轉變。

諸有沙門婆羅門。於地有地想。樂於地計於地為我。

於地有地想。

有些沙門婆羅門,對地生起「地」的想念與認定。

樂於地計於地為我。

不只認知有地,又樂著於地,並進一步計著地為我。

從有想,到樂著,再到計為我,心已經不是單純知道一法,而是把所知之法抓成自我。

彼言地是我。我說彼未知水火風。

彼言地是我。

他進一步說「地是我」,直接把地與我連在一起。

我說彼未知水火風。

佛指出,這樣的人仍未真正了知水、火、風。

只要在一法上生樂著、計我,就容易使知見被我執遮蔽,不能如實通達其他諸法。

天神梵天阿婆天阿鞞婆天。

天神梵天阿婆天阿鞞婆天。

佛接著列出天神、梵天、阿婆天、阿鞞婆天。

這些都同樣要依是否樂著、是否計我來觀察,不能因境界高遠便自然等同於真實了知。

淨有淨想。樂於淨計淨為我。彼言淨是我。我說未知

淨有淨想。

對「淨」生起淨想。

樂於淨計淨為我。

又樂著於淨,並把淨計著為我。

彼言淨是我。

最後直接說「淨就是我」。

我說未知

佛指出,這樣仍然不能稱為真正已知。

即使所執取的是「淨」,只要還有樂著、計我,仍然落在我執之中。

虛空處識處無所有處無想處。

虛空處識處無所有處無想處。

佛再列出虛空處、識處、無所有處、無想處。

這些境界雖然比一般色境更細,仍然不能因其微細高遠,就忽略其中是否還有樂著與我計。

或一或若干。或別見聞知識得觀覺行。

或一或若干。

不論是一,或是若干差別。

或別見聞知識得觀覺行。

又包括種種見、聞、知、識、得、觀、覺、行。

凡心所經驗、所認知、所觀察、所得之法,都可能成為樂著與計我的地方。

今世至後世。後世至今世。

今世至後世。後世至今世。

從今世到後世,從後世到今世,佛把時間範圍也一併說出。

不論現在、未來,或在生死往來之中,只要心仍以所緣之法建立我執,便仍沒有離開這個問題。

彼有此想樂。樂是計是我。彼盡計是我。我說彼未知。

彼有此想樂。

對這些法生想,又於其中生樂著。

樂是計是我。

一旦樂著,便進一步計著「這就是我」。

彼盡計是我。

種種所知、所見、所受,都可能被心收攝成「我」。

我說彼未知。

佛明確指出:只要仍如此計我,就還不能稱為真正已知。

諸有沙門婆羅門計地為神通不樂於地。不樂於地不計地為我。

佛接著說另一種知見。

計地為神通不樂於地。

對地雖有相應知見與神通,但不樂著於地。

不樂於地不計地為我。

因為不樂著,所以不把地計著為我。

這裡的差別不在有沒有知道「地」,而在知道之後是否又生愛樂、把它收為自我。

彼不言地是我。我說彼已知水火風。

彼不言地是我。

他不再說「地就是我」。

我說彼已知水火風。

佛說,這樣的人已能了知水、火、風。

離開對一法的我計,知見才不再被固定的自我立場所拘束。

天神梵天阿婆天阿鞞婆天。

天神梵天阿婆天阿鞞婆天。

天神、梵天、阿婆天、阿鞞婆天,也都依同樣方式觀察。

不因境界高下而改變判準,仍在是否樂著、是否計我。

以淨為神通。不樂淨不樂淨。不以淨是我。我說彼已知

以淨為神通。

對淨有所通達。

不樂淨不樂淨。

卻不在淨中生樂著。

不以淨是我。

也不把淨認作我。

我說彼已知

佛說,這樣才稱為已知。

所以「淨」本身不是問題,問題在於心是否把淨境變成我執。

虛空處識處無所有處無想處。

虛空處識處無所有處無想處。

虛空處、識處、無所有處、無想處,同樣如此。

即使進入這些微細境界,只要不樂著、不計我,便不再把境界變成自我依處。

或一或若干。或別聞聞見識知得觀覺行。

或一或若干。

不論是一,或有多種差別。

或別聞聞見識知得觀覺行。

凡種種聞、見、識、知、得、觀、覺、行,也都在觀察範圍之中。

經中此處「聞聞」依你所貼原文完整保留,不作改動。

從今世至後世。從後世至今世。

從今世至後世。從後世至今世。

從今世到後世,又從後世到今世,無論時間如何延展,都不應在所經驗之法上建立我執。

彼盡以神通示不樂亦不樂。亦不計我。亦不言是我。我說彼以知。

彼盡以神通示不樂亦不樂。

對這些法皆能通達而不生樂著。

亦不計我。亦不言是我。

不把任何一法計著為我,也不說「這就是我」。

我說彼以知。

佛說,這樣才是真正已知。

從前面的「有想、樂、計我」到現在的「不樂、不計我、不言是我」,差別就在心是否仍把所知之法變成自我。

復次我以地為神通。不樂地不樂地。不以地為我。我不計地。我以知水火風。

佛最後以自身所證來說。

我以地為神通。不樂地不樂地。

佛於地有所通達,卻不樂著於地。

不以地為我。我不計地。

不把地當成我,也不在地上建立我計。

我以知水火風。

因此水、火、風都已如實了知。

這裡不是只教別人不計我,而是世尊直接說明自己對諸法的知見狀態。

神天梵天阿婆天阿鞞婆天。

神天梵天阿婆天阿鞞婆天。

神天、梵天、阿婆天、阿鞞婆天,也都包含在佛所通達的範圍之中。

彼神通不以為淨。不以為淨不計淨為我。我以知此

彼神通不以為淨。

即使有所通達,也不因此建立一個可供執取的「淨」。

不以為淨不計淨為我。

不把淨境抓成實有,也不計淨為我。

我以知此

佛說,對此已經了知。

這再次顯示:知與我計可以分開;真正通達,不需要靠「這是我的境界」來成立。

虛空處識處無所有處無想。

虛空處識處無所有處無想。

虛空處、識處、無所有處、無想,也都在佛所了知之中。

境界再微細,也不成為建立自我的地方。

或一或若干。或別見聞識知得觀覺行。

或一或若干。

不論是一法,或有若干差別。

或別見聞識知得觀覺行。

種種見、聞、識、知、得、觀、覺、行,也都如實了知而不執取。

從今世至後世。從後世至今世。

從今世至後世。從後世至今世。

從今世到後世,從後世到今世,都不離這個原則:知而不樂著,見而不計我。

盡已神通不樂不樂不計為我。我已知此。

盡已神通不樂不樂不計為我。

對這些法皆已通達,不在其中生樂著,也不計著為我。

我已知此。

佛明確說,自己已經知道這些法。

全經由「樂、計我,所以未知」一路說到「不樂、不計我,所以已知」,最後由世尊自證作結。

佛如是說。彼諸比丘聞世尊所說。歡喜而樂所因跋渠盡

佛如是說。

世尊至此把樂著、計我與已知、未知的差別宣說完畢。

彼諸比丘聞世尊所說。歡喜而樂

諸比丘聽聞世尊所說之後,心生歡喜安樂。

所因跋渠盡

經文最後以此句收束全經。

從地、水、火、風,到天神、梵天、淨、虛空處、識處、無所有處、無想處,乃至種種見聞知識得觀覺行,佛反覆指出的都是同一件事:若樂著、計我,仍是未知;若不樂、不計我、不言是我,才是已知。

《今日修行觀照》

我們平常很容易把經驗變成身分。

有一點能力,就想成「我是有能力的人」;有一點修行感受,就想成「我是有境界的人」;懂了一些法,又可能變成「我是懂的人」。

經驗本身未必是問題,把經驗抓成「我」才會增加新的繫著。

佛在這部經裡反覆說「不樂」「不計為我」「不言是我」。

今天可以在很小的地方練習:做成一件事,知道做成了,不必立刻替自己加上一個身分;有一次好的修行感受,知道它現前,也不必把它抓成「我的境界」。

能讓事情只是事情、感受只是感受、境界只是境界,心就少一分把世界收進「我」裡面的習慣。

《慧照心得》

《樂想經》篇幅不長,但所說很深。

佛不是只處理人對財色名利的執著,而是一路說到地、水、火、風、天神、梵天、淨、虛空處、識處、無所有處、無想處,甚至見、聞、知、識、得、觀、覺、行。

這表示「我執」不只會黏在粗重欲望上,也會黏在修行中最細的知見與境界上。

最值得警醒的是「淨」。

人很容易覺得,只要境界清淨,就一定沒有問題。

但佛說得很清楚:若「樂於淨,計淨為我」,仍是未知。

所以修行愈往內,愈需要小心那個很細的念頭:「這是我的清淨」「這是我的所得」「這證明我已經不同」。

若清淨最後只是拿來裝飾一個更細的我,仍然沒有離開我執。

佛最後以自己所知作明確對照:有神通、有知見,卻不樂著、不計為我。

這才讓人看見,「知道」與「佔有知道」是兩件不同的事。

真正的通達,不需要靠一句「這是我的」來證明。

學僧 釋慧照 頂禮十方一切諸佛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南無西方阿彌陀佛 感恩諸尊共修法親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