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楞嚴經》卷一〈心目為咎與一目瞭然〉——看得清楚,未必見得真
「一目瞭然」,是我們平常很熟悉的一句話。
事情擺在眼前,一看便明白; 條理清楚,一眼便能分辨。
然而《楞嚴經》卷一,佛陀卻對阿難指出:
使汝流轉,心目為咎。
同樣都談到「目」。
一個說「一目」便能「瞭然」; 一個卻說「心目」成為流轉之咎。
兩者並不矛盾。
一目瞭然,是看清眼前所見;心目為咎,是提醒修行人回頭照見能看、能想、能分別的這一念心。
真正要分清楚的是:
看清楚一件事情,不等於已經看清自己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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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目瞭然:明白的是「眼前之境」
「一目瞭然」,是日常生活中的明白。
桌上有幾個杯子,看一眼便知道。
地圖標示得清楚,看一眼便知道道路如何走。
一件事情證據分明,前因後果清楚,也可以說「一目瞭然」。
這一層的「明」,並沒有錯。
眼能見色, 耳能聞聲, 心能分別, 意識能整理前後關係。
這些都是日常生活正常的作用。
問題不在於「看」。
問題在於:
看見之後,我們是不是立刻把自己的分別與判斷,認成了事情全部的真實?
眼睛看得很清楚, 並不表示自己的心沒有偏差。
事情看得很明白, 也不表示自己的執取已經放下。
有時甚至正因為覺得自己「看得很清楚」,反而更加相信自己的判斷。
於是:
看見,變成認定;
認定,變成執取;
執取,再生愛憎、取捨、煩惱。
所以修行真正要問的,不只是:
「我看見了什麼?」
還要再問:
現在這個正在判斷、正在分別、正在認定的心,又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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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楞嚴經》為什麼說「心目為咎」
《楞嚴經》卷一中,阿難說自己因為看見如來三十二相殊勝莊嚴,心生愛樂,因此發心出家。
從表面看來,這沒有不好。
所見的是佛身莊嚴, 所生的是恭敬愛樂, 而且因此走入修行。
可是佛陀沒有停在「你看見什麼」這一層。
佛陀隨即追問:
心在哪裡?
目如何見?
什麼是真正的心?
什麼是真正的見?
這就把修行從外面所見的境界,轉回到能見、能知的根本。
所以「心目為咎」,不能理解成:
心不好, 眼睛不好, 看東西就是過錯。
真正要指出的是:
眾生依眼所見,隨攀緣心而生愛憎取捨,又把這個能想、能推、能分別的作用,直接認作真心,因此隨境流轉。
境來了,心就跟著走。
好看的,喜歡;
不好看的,厭惡;
合意的,貪著;
不合意的,瞋恨。
表面上好像是自己在作主。
仔細觀察,其實往往只是:
看見了,便起念;
起念了,便分別;
分別了,便取著;
取著了,便隨境而轉。
「心目為咎」的重點,不是責怪眼與心,而是指出:若不識心、不識見,就會隨所見所想而流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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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個明「所見」,一個追問「能見」
把「一目瞭然」與「心目為咎」放在一起,差別就很清楚。
「一目瞭然」是在說:
我看見這件事, 而且看得很清楚。
重點在「所見」。
事情明白了, 現象清楚了, 前因後果知道了。
可是《楞嚴經》再進一步追問:
你雖然看得清楚,
可是你認識這個「能看、能知、能分別」嗎?
這時重點便從「所見」轉向「能見」。
所以一個人完全可能:
對外面的事情一目瞭然,
卻對自己的起心動念毫無察覺。
可以非常會分析別人,
卻不知道自己正在起瞋。
可以把別人的過失說得十分清楚,
卻不知道自己的我慢已經生起。
甚至可以研究很多佛法名相,
經義分析得條條分明,
卻沒有發現:
那個正在分析佛法的心,也可能正在攀緣佛法。
世間的聰明,是把外境看得越來越清楚;佛法的觀照,是連「正在看外境的這一念心」也一併照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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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最需要警覺的,往往是「我已經看懂了」
修行中有一種很微細的障礙:
不是不知道,
而是太快覺得:
「我知道了。」
讀到一句經文:
「這一句我懂。」
聽別人說一句話:
「我知道他的意思。」
看到一件事情:
「這不是很明顯嗎?」
遇到一個人:
「我一看就知道他是怎樣的人。」
這些都很接近「一目瞭然」。
可是佛法會再往裡面追問一層:
真的如此嗎?
你所知道的,是事情本身,
還是自己心中對事情形成的判斷?
你現在看見的是那個人,
還是自己的經驗、記憶、情緒投射出來的那個人?
你認為自己「很清楚」,
這個清楚裡,有沒有愛?
有沒有憎?
有沒有成見?
有沒有自己的立場?
若沒有返觀,「一目瞭然」很容易在下一念變成「一念認定」。
一念認定之後,
便不再看,
不再聽,
不再察。
本來以為自己很明白,
反而被自己的明白遮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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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真正的修行,不只看境,更要回來看心
譬如有人對自己說了一句不好聽的話。
耳朵聽得很清楚。
對方的語氣,也似乎一目瞭然。
這時心裡很容易立刻認定:
「他就是故意的。」
接著開始不舒服。
然後想起他以前說過的話,
再想起更多不滿,
最後一整天都放不下。
表面看來,
問題好像在於對方說了那一句話。
可是若往內再觀:
聲音早已過去,
現在是什麼還抓著不放?
一句話已經說完,
為什麼心裡還能把它重播十次、百次?
外面的聲音只有一次,
心裡卻可以一再延續。
這時便會漸漸發現:
真正令自己長久受苦的,往往不只是外境,而是心對外境不斷攀緣、取著、重現。
這就是從「看事情」轉向「看自己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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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一目瞭然」仍然不等於「照見」
佛法並不是反對理性,
也不是反對清楚。
修行越深入,反而應當越明白。
可是佛法所說的「明」,不只是頭腦分析得快。
有人思路非常敏銳,
一件事情幾秒鐘便看懂;
可是別人批評一句,三天放不下。
這表示:
理解很快,
放下很慢。
有人能說許多無常的道理,
可是自己的東西一損失,立刻煩惱。
這表示:
知道無常,
卻還沒有真正照見無常。
所以修行還要再觀:
這個「明白」生起時,心有沒有取著?
這個「知道」生起時,有沒有一個「我知道」跟著建立?
這個「我看得很清楚」,是不是又成為我慢的依處?
佛法不是只讓人從「不知道」變成「很會分別」,而是要在分別之中,看見分別本身如何生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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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看見花沒有問題,執取花才開始成為心事
眼前有一朵花。
紅就是紅,
白就是白。
看見了,沒有問題。
可是下一念:
「好漂亮。」
再下一念:
「希望是我的。」
再下一念:
「為什麼別人有,我沒有?」
本來只是一朵花。
後面卻已經多出許多心念。
花沒有要求我們一定要喜歡它,
也沒有要求我們一定要擁有它。
那些都是心繼續加上去的。
所以修行不是閉起眼睛,不看花。
而是:
看花時,知道看花;
喜歡時,知道喜歡;
貪著要生起時,知道貪著;
念頭起時,不急著跟著念頭走。
目仍然能見,心仍然能知;但見而不必取,知而不必隨,這就是從流轉中開始鬆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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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真正要照見的,是「誰說一目瞭然」
當我們說:
「這件事不是一目瞭然嗎?」
還可以再問一句:
究竟是誰在說「瞭然」?
眼睛只是見色。
真正進行比較、判斷、記憶與推論的,是後面的心識作用。
所以同樣一件事情,
兩個人看見,
理解可能完全不同。
同一句話,
今天聽見與十年後再聽,
體會也可能完全不同。
由此便知道:
我們以為自己只是「如實看見」,
其實其中常常已經混入記憶、經驗、情緒、立場與習氣。
所以佛法真正深問的,不只是「你看見了什麼」,而是「你所說的這個能知、能見、能分別的心,究竟是什麼」。
這一問,
才真正開始從知識進入修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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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從「一目瞭然」走向「返觀自心」
日常生活中的「一目瞭然」,不需要否定。
看得清楚,仍然是好事。
但是修行人在「看清楚」之後,要再多一步:
不要只相信自己所見,還要回頭照見「這個正在見的心」有沒有取著。
看到別人的過失時,
先看自己有沒有瞋。
看到別人讚歎自己時,
先看自己有沒有喜。
遇到順境時,
知道貪愛可能生起。
遇到逆境時,
知道排斥可能生起。
甚至讀經讀到一句:
「這一句我懂了。」
也可以再問:
是真的懂了,
還是只是文字懂了?
這一句法,
今天遇境時用得上嗎?
如果被人毀謗時,
仍然記得回來觀心;
得失現前時,
仍然知道不要完全隨境轉;
愛憎升起時,
能知道這只是一念生起;
那麼佛法才開始由「知道」走入「修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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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修行觀照》
今天遇到任何一件「自己認為已經非常清楚」的事情時,可以先不要急著下最後判斷。
先觀察:
眼前真正發生的是什麼?
心裡又加上了什麼解釋?
解釋之後,有沒有生起喜歡、討厭、取著、排斥?
能看見境,
又能看見心對境的反應,
修行便開始由外向內。
慢慢會發現:
許多時候束縛我們的,不只是「所見」,而是對所見生起之後,又緊緊抓住不放的那一念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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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照心得》
「一目瞭然」容易,
「回頭見心」卻不容易。
世間人常怕事情看不清楚,
修行人還要再警覺一件事:
事情看得很清楚,卻始終沒有看見自己的心。
眼睛能看萬物,
不能因此便說已經明心。
思想能分析萬法,
也不能因此便說已經見性。
真正值得觀照的,
不是自己懂不懂別人,
而是每天都在看、每天都在想、每天都在分別之中,
有沒有曾經回頭看看:
此刻,是什麼在攀緣?
是什麼在喜歡?
是什麼在厭惡?
是什麼在執取?
《楞嚴經》卷一起手之處,正是從阿難最熟悉的「我看見、我愛樂」開始,一層一層向內追問。
因為若連心都錯認,
後面的修行就可能仍然圍繞著攀緣心打轉。
所以真正的「瞭然」,
不是世間萬事都看得透透徹徹,
而是境來時知道境,
念起時知道念,
分別時知道分別,
並且不再輕易把一念攀緣認作真實不變的自己。
一目瞭然,是看清眼前;心目為咎,是提醒回頭。修行不是不要見,而是見後莫執;不是不要知,而是莫把攀緣分別之知誤認為真心。能見境,也能返觀能見;能知念,也不再一味隨念流轉,才是由「看得清楚」一步一步走向「照見自心」。
學僧 釋慧照 頂禮十方一切諸佛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南無西方阿彌陀佛 感恩諸尊共修法親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